狼狗,她决定和杜甄出去庆祝一下。
两人去吃了顿大餐,又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去看夜景。
十一月的海市,已经开始有了些冬天的味道。
余纨纨穿着黑色长款卫衣,外套卡其色薄绒大衣,下面是小腿裤和平底靴。
衣服是宽松的韩版,也就显得她格外娇小。
她梳着丸子头,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不像个已婚的少妇,还像个不懂世事的少女。
杜甄也穿了件同款的卡其色大衣,下面是条黑色牛仔裤。
走在街上,宽肩细腰大长腿,少不了有人议论这是不是哪儿来的明星或者模特。
两人手拉手向前走。
今晚余纨纨很兴奋,和杜甄说了很多很多以前没说过的事。
说她学习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看小说了。从童话大王故事会知音读者花季雨季这种期刊,到武侠小说,到各种世界名著、当代现实文学,到历史言情推理科幻灵异。
她看的书很杂,曾经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
提着笔记本电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边走一边写。可以靠笔杆子养活自己,不用早九晚五,优雅而小资。
可现实和梦想总是相差太远,她考上大学,终于有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她满怀信心而来,却发现自己和其他作者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炮而红不存在她的身上,她就是几千几万个小透明之一。
她以为自己顶多就是这样了,也大三了,也许她该换个思路,考虑一下毕业后自己的未来。
可现在,她突然有一种感觉,也许她的梦想有一天会实现。
“杜甄,你会支持我的对不对?我知道我最近都没怎么陪你,我会将时间规划好,以后尽量不让这种事发生了。”
看着她闪闪发亮的眼睛,最近藏在杜甄心中的一点小郁闷,突然就没了。
“嗯。”
……
看时间也不早了,两人回了家。
余纨纨今天晚上不打算码字,但她习惯会在睡前刷一刷手机,看一看评论或者微博、读者群什么的。
刷评论时,看到一条评论。
【鱼丸大大,我发现一本书跟你农夫那本书很像,名字叫《xxxx》】
余纨纨笑了笑,没当回事。
但凡有圈,免不了会有是非,写手圈里的是非也很多。什么你抄了我的梗,我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