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豪宅也不开豪车,只想在这里守着凌天最后的气息。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一遍一遍的翻看那些与凌天一起翻阅过得书。
“我喜欢诗词,我喜欢冰心,喜欢艾青,喜欢席慕蓉。但不喜欢郭沫若,总觉得他的诗词太过做作,少了一丝自然与清新。国外我喜欢泰戈尔的飞鸟集,喜欢普希金的俄狄浦斯王。你呢?你喜欢诗词吗?”
“我也很喜欢现代诗,也喜欢古诗词。喜欢《纳兰词》和仓央嘉措的情诗。但我更喜欢散文,我喜欢余秋雨笔下的壮阔与瑰丽,喜欢安意如笔下那缠绵悱恻的爱情,喜欢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梭罗的瓦尔登湖。”
“我也喜欢历史啊,秦皇包举宇内的气概,汉武那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情。”
“巧了,我也喜欢历史。”
“我喜欢笛子,这一曲离殇是我自己谱写的哦,我今天就教给你。”凌天拿出了碧玉笛子,忧伤的旋律在飘荡。
“原来我会的离殇是这样来的。怪不得,我根本不会笛子,可一拿到笛子就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了那旋律,是前世的我练习了无数次强行记下了指法的顺序。”旁观的天竹恍然大悟。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天竹吟起了这《纳兰词》中最流传千古的一句话。
很快天竹的父母过世了,他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着。数十年过去,他也快到了生命的尽头。
他从不缺钱,他用这些钱造桥,补路,救济了无数失学的儿童。他回顾自己的一生,问心无愧。“没有遗憾了,凌天,来世等着我。”
人越老越爱回忆过去,天竹总是看着某样东西,回忆起那时与凌天的点点滴滴。那时他们一起翻过的悲惨世界,那时候他们为了《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哪一本是雨果的最好作品还吵了很久。
那时候他们都觉得看翻译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它就是对文字进行的再创作。所以他们都学会了几种外语,翻阅这原版的书籍来直接领略文字的美丽。
“那时候为了这本神曲,我们学拉丁文学的死去活来,最终还是放弃了,看了汉化本。”天竹看着那本《神曲》。“世上真的有天堂,地狱和炼狱吗。凌天,你会在天堂等我的吧。可即使你下了炼狱,我也会和你在一起,然后一起去飞向星辰。”
其实啊,每一本经典都值得多读几遍,随着年龄的变化,每一遍都是不同的体验。
天族斑白的头发在阳光下发着光,他的脸上早已沟壑纵横。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