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不可思议。
赵小栀盘腿坐在印有“明和医院”字眼的被单上,纤瘦五指被一个穿狐裘的贵妇紧紧握着,她木讷地环视周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有些什么表情。
简约复古的梨木桌上,金边缀玉的欧式台灯散发着鹅黄柔光,好似被它照到的地方,都显露出这个年代的陈旧。
涂深绿色油漆的九格窗外,挂满藤条缠绕的绿萝,长长短短,肥肥瘦瘦,遮掩着渐渐深沉的陌生夜色。
连空气里弥漫的消毒水味都与二十一世纪不同。
——穿越到民国?
男人和医生间的对话,赵小栀大致听出了两个重点:
一是目前这个身子名叫唐糖,是富商千金,前不久家里遭遇大火。
二是医生将这种情况解释为“遭受重大创伤后失忆症”。
当真是一本正经卖弄医术,检查不出毛病来便往失忆上扯,还说得头头是道。
迎上贵妇心疼怜悯的目光,赵小栀不禁咧了咧嘴。
赵小栀想着,既然大难不死还一把穿越时空脱离了那个白莲花横行霸道的世界,何不借着这可怜姑娘的身子,痛痛快快活一回潇洒?
当初她最喜欢得作家就是张爱玲,保不准还能见一回活的。
“唐糖,你当真都忘了么,连伯母也不记得了?”林夫人紧了紧握着的小手,鼻子一酸,心疼地眼睛都红了。
阿绅闻言看过来,就见床上的女子讷讷点头:“对不起,我真得不记得了。”
“她这样的情况,要多久才好?”
“这不好说,有人几天几个月就能好,有人一辈子都记不起。”医生叹了口气,又道,“其实我个人觉得,像唐小姐这种情况,也许不记得反而更好。”
赵小栀听完,总算觉得这医生说了句人话。
林夫人也觉得在理,毕竟那场大火带来的灾难,一般人是很难承受得住的,失忆了反而轻松,于是舒展笑颜,拍拍她的手背,暖声安慰:“不记得也不碍事,有伯母和阿绅在。”
“阿绅?”她条件反射地看向床前长身而立的男人。
“嗯。”两眼相对,他轻笑,点头。
“全名呢?”她又问。
“林泽绅。”
哦,林泽绅。
她低头闷笑,喃喃重复。
很好听的名字,带有这个年代独有的气质和韵律。
林夫人瞅了小姑娘脸上的绯红,顿时愈发地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