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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锦衣夜行(3 / 3)

龙兴这样想到。

天大地大,老子的命最大!

但是有的时候,这老天爷偏偏不能让你如愿。刚刚路过一个客栈,客栈老板点头哈腰的说到:“是有这么一对爷孙,不过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二十岁左右,现在应当还在客房内。”

包龙兴让客栈老板带路,手一挥,二十个锦衣卫立马包围了两间客房,金刀在手只等出鞘。

两个锦衣卫汉子同时破门,两队人立马涌了进去,哪里还有什么人?

包龙兴看了一眼客房,对两队人说道:“刚走,还跑不远,留下两个人在这客栈,怕是金蝉脱壳。其余人跟我追。”

“是。”锦衣卫们立马行动起来,片刻不敢耽误。

看来午夜之前就能够捉到他们啊,包龙兴这样认为,不由得又紧了紧腰间的锦衣金刀。这到是皇帝陛下亲自设计的,刀口上有一条金色的血槽,“每一把锦衣金刀都是喂血长大的。”刚进锦衣卫的包龙兴在接过金刀的时候,被老队长教育到。

时至今日,这把刀不知道被喂了多少人的血,是该长大了。

现在这十八人里包括自己在内有两个二流高手,其余的都有三流水准,去捉拿一个年轻的时候才堪堪二流,现在只怕三流都不如的老头子,以及一个不知道深浅的小姑娘,还有一个请报上没有提到的青年男子,这笔买卖,应当是稳赚不赔的。

做完这次买卖,给大伙买酒。包龙兴在心里说道。

做锦衣卫的买卖,讲究一个快字,快点抓人,快点结案,快点杀人,都是功。如果慢了,那就是过,所以锦衣卫里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能杀人,绝不和你废话,能抓人,绝不和你打哈哈。任务上写的三日之内,绝不拖到第三日。任务上写的能杀人,绝不留活口。原因很简单,因为杀人提着人头回去领赏和抓人带着人回去,明显前者要快一些。所以,江湖上和庙堂上都害怕和锦衣卫打交道。

江湖上都传锦衣卫嗜血成性,喜欢滥杀无辜。

包龙兴出江州之前看了两遍任务单,然后把它烧成了灰烬,在确定任务上写的生死不论的时候,包龙兴就没想过要带活着的人回去。

“老朋友,今天又要难为你了。”包龙兴对腰间的金刀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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