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白痴都知道,这笔生意是亏本的。
所以他们只能认栽掏钱,扶着他们的老大逃命似的离开,甚至连报复的心思都没有,因为谁也不想招惹这种疯子,除非他们想背上人命满天下逃亡。
而墨镜明显就是那种不在乎逃亡天下的家伙,这个亏他们也只能认了,哪怕以后碰到墨镜,都只能装作不认识一样的走开。
从那以后,濂泉对墨镜终于有了全新的认识,这根本就是个懒洋洋的老虎,骨子里天生就有着凶残的嗜血,只是被很好的伪装了起来。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墨镜的感激之情,因为如果墨镜不撕开那长久的伪装,那么那些喝多了的地痞流氓,绝对会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活活的打死。
商人逐利,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点濂泉从未辩解过,但商人重义,这点他却非常的认同,虽然很多人都将这一点丢掉了,但他永远都不会背弃,“身为商人,信义当先”的原则。
从那以后,
濂泉与墨镜,成了形影不离的生死兄弟,虽然他嘴上从来没有说过,但只要墨镜有困难,他永远是站在第一个的人。
哪怕如今付出十万的代价,对他来说都比不上墨镜曾经为了救他,不惜以杀人相逼的那一幕。
人生难得一知己,生死面前又何惧!
一朝做兄弟,一生是兄弟,哪怕千刀架喉咙,哪怕万枪立身前,兄弟不离,生死不弃,这就是生死之义,兄弟之魂。
兄弟在前,当然少不了酒,最烈的酒。
最烈的酒,当属炎魂。
炎魂酒吧的炎魂酒,酒如其名,烈如火焰,纯似人心。
“镜哥,当初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一怒咬人喉的?”迦南站在炎魂酒吧门口,很是感叹的看着这有些破旧的炎魂酒吧,难得的八卦了一回。
“饮一回炎魂酒,你就知道是什么心情了!”
墨镜淡笑着开起了玩笑,事实上他也想不起来当初究竟是因为什么样的心情了。
也许是因为感冒之时,濂泉深夜匆匆的给他去买药,也许是因为濂泉半夜时分给他带回来的夜宵。
总之是因为曾经某一瞬间的感动吧,只是这些根本没有回想的必要,兄弟之情,留在心中就好,挂在嘴上的,也许未必就是好的。
“呵呵!”
三人相视而笑,其实情不在酒,而在于人。
与兄弟相饮,哪怕喝的是水,也胜过那世间百般好酒,这个道理如今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