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后的将来,林瀚就会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跟行尸打架,必须要获得100:0的完整的胜利,否则就是失败。哪怕是99:1的胜利都不行——这是从红鼻子菲兹身上学到的经验!
这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很不幸,这就是事实!
是冰冷而残酷的事实!
行尸是不怕痛的,即使是在断了几根肋骨、损坏了肺脏或者肝脏甚至是心脏之后,它们也会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它们没有痛感、没有恐惧、没有害怕、不知疲倦、丝毫不畏惧受伤和死亡,它们有的只是最本能的杀戮和吞噬。哪怕连愤怒、兴奋等等感情都不完整!
它们就如同机器一样,不,它们比机器更加夸张,机器还需要定时保养、修整和及时更换零部件,而且还害怕灰尘和潮湿,行尸却什么都不怕!
那具被红鼻子菲兹的大脚踹到地上的行尸像蚂蚱一样蹦起来半米多高来。没错,是蹦起来而不是爬起来。它速度极快,而不是在林瀚印象里那种慢吞吞的东西,更夸张的是,它像战士发起冲锋一样,嗷嗷叫着第二次朝红鼻子菲兹扑过去。
行尸一定也是千差万别的!这就是一具与众不同的行尸,它的身体没有其它行尸的那种笨拙和愚蠢,它的身体竟然非常灵活,比普通人还要略微灵活一点,而且速度超级快。
林瀚看到菲兹浓密的眉头急速地皱了一下,蓝色的眼睛显示出一丝惊讶。但这惊讶也仅仅存在一瞬间。
“砰”!
菲兹穿着硬底皮靴的脚又踹出去,那具行尸又以比冲过来更快的速度“飞”回去。
林瀚再次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
显然,红鼻子菲兹穿着硬底皮靴的大脚不是吃素的!但是,那具与众不同的行尸却更加难缠!
它第二次从地上蹦起来,但并没有立即进攻。它像是一只打算捕食的狡猾狐狸一样,停在那里,冷眼观察着众人,它喉咙里发出野狗打架时的低低的咕噜咆哮声,双腿一跃,从侧翼扑过来。这次,它学乖了,它不是扑向红鼻子菲兹,而是扑向看起来最“瘦弱”的林瀚!
这不是普通的行尸,而是一只与众不同甚至是有点“聪明”的行尸!
林瀚吓了一跳,顿时感觉头皮一阵发麻,差点因此松开手里的防爆钢叉。林瀚心里突兀地冒出一个念头,“这东西,还是行尸吗?”
防爆腰叉,是绝对不能轻易松开的。否则,两具行尸左右夹攻,危险性更大!唯一值得的庆幸的是林瀚手里的防爆腰叉手柄足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