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个新物种取了一个名字。
“对!行尸鹿!”林瀚重复了一句,“这是一个行尸星球,一切都会改变它原来的样子,不是吗?”
弗朗西斯微微有些沮丧地一掌拍在枪托上,“原本我们今晚可以吃烤鹿肉的!天知道这个世界还会进化出什么新鲜的鬼玩意儿……”
弗朗西斯的话还未说完,步话机突然想起来——这也是苏送过来的设备之一。
“滋滋滋……头儿,你最好过来看一下……”步话机那边传来史蒂夫的声音——这是个办事细心而且非常聪明的小伙子,林瀚和弗朗西斯都一致地觉得他会是爱福生的一个好的接班人——至少从目前来看是这样!
“野马”前进了200米,然后一个刹车,接着向右拐进一条“T型”的分支小路上,橡胶轮胎在柏油路面上摩擦出一条两米长的黑色刹车痕,稳稳地停住。
林瀚和弗朗西斯跳下车就看到另一辆同样的“野马”停在十五米外的路肩上。
距离林瀚五十米远处的是叉着腰等待的史蒂夫和背着两把弯刀的哈迪,在他们的旁边四五米的地方,停着第三辆“野马”。
让人感觉奇怪的是,第三辆“野马”的副驾驶轮胎边上,躺着一个身穿蓝色条纹衬衫的男人,他的蓝色棒球帽扔在一边的柏油路面上,他的脑袋只剩下了一半,一只狭长的灰银色的“棒球手”手枪还握在那个“半个脑袋”的男人的左手里。
这个男人显然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因为他的残破的头颅里流淌出来到柏油路面上的血已经干燥成了黑紫色。
“他可能是昨天晚上死的,也许是一天前,不过,他这个样子有很大可能性是……自杀!”弗朗西斯的眼睛灼灼有神,他像一个高超的刑事侦探一样,从细枝末节中推断出事情原本发生时的情景。
林瀚点点头,同意弗朗西斯的观察和判断,他的“感觉区域”没有发现汽车周围有其他任何人留下痕迹,“那块纸牌子也证明了这一点!”
林瀚指着轮胎旁边的那张被一只备用弹夹和一把钥匙压住的黄色的干脆面外包装纸箱,上面用粗黑色的碳素笔写着两个大字,“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