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那个好啊,笑得一脸灿烂柔和,“bonjovi,最爱。”
他愣了一下,然后眼睛放光,“你也听他们的歌!”
“当然,那么棒的音乐啊,”我看了一眼老师,“那么,我就说这么多了,呵,下面就请唯一一个没发言的人上来讲两句吧~”
下面哄然大笑,老师呵呵笑着走上台,“王若飞你个臭小子。”
老师开始讲话,无非就是那些遵纪守法的东西,我正无聊呢,忽然看到一个纸条飞过来,一下打在苏毓笛手上,我俩一愣,回头看是那个特嚣张的小子,我记得他叫张扬,他指指纸条,再指指自己,又指了一下我,我点了点头。
打开,龙飞凤舞很漂亮的字,“你刚才说你喜欢john”
“不只是john,我喜欢那整个乐队,不过john的声音太棒了!”
“是啊,不过我是最喜欢他了。”
“呵,看得出来,你打扮很像他~”
“真的哈,我是在模仿他哈,不过真没想过会有人和我一样,我周围都没多少人听摇滚的,更别说国外的了,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者啊!你还喜欢谁”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从纸条变成纸张最后变成本子地聊到老太太讲完,最后还意犹未尽,“你住寝是么”
“对啊。”
“哎,可惜我走读,要不就能跟你聊通宵。”
“哈,明天聊啦。”
晚上放了学,苏毓笛走在我身边说,“王若飞你真厉害。”
“恩怎么了”
“才那么一会儿就能交到朋友呢,呵。”
“傻瓜,你要表现自己啊,要让别人了解你才会交到有共同兴趣的朋友么,对吧”
“恩,我知道了,刚才谢谢你。”
“别说谢了,客气~”我摸摸他的头。
之后的日子简单而快乐,早上起来跑去和朴朔涛打球赛跑,然后找小笛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上课,课间看他睡着时的样子心里就很幸福。我很满足这样的生活了,短短的三个月进了学生会体育部,在校篮球队才半个多学期就有了正式球员的资格,交了朴朔涛这个损友也有了一个音乐上的知己张扬。
唯一说是不满的,就是到了晚上就要和小笛分别了,想到那一个月“同居”的生活心里还真是遗憾。然后就是偶尔和朴朔涛逃课去网吧酒吧ktv,爬墙进校门,而大多数是k书到很晚,想着小笛他也在学习呢就更有动力。
三个月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