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啊!
哦梅瑞坑啊!
尽管有一些人在写小说,可是穿越的主角,特么毫不例外都是中国人吗?
发生在自己一个从外国来的交换生的身上算什么?
穿越这种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吗?
难道自己经历过比光速还快的经历?
靠!
西方讲究的是自由和冒险的精神,既然有了困难,那么迎上去就对了,找到它,发现它,解决它!
然后回家!
回美国!
回洛杉矶!
好吧!约翰,啊不,徐福认为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冒险,冒险的时间到了,那么自己也能够回归!
回归到原来的世界,这就是他对这一诡异现象的看法!
……
……
从这个诡异小孩复活之后,盂县的人,尤其是徐家的左邻右舍,又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
这个拥有的蓝色眼睛的小孩子,不哭不闹,不和同龄人玩,每天拿着一个小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如同鬼画神符一般的文字,让这个小孩子更显得诡异,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经过了半个月的熟悉之后,自己的中文水平越来越高了,至少有一点略带着后世山东口气的嗓音,还是能够随随便便的说上几句的。
经过了时代的换算对比之后,大概能够确定这是公元前两百五十年左右!这对于一个中国通,一个考古专业的交换生来说,压根就不是个事儿!
至于事儿这个说法,是作为交换生时,一个北京朋友教给自己的,他甚至忽悠自己,如果能把儿化音说好了,那么在外面,你就可以骗别人,说你是一个纯真真人的北京人儿!!
好吧,撤回来!
公元前二百五十年!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段!
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秦始皇,被中国人称为千古一帝的霸主,还在是一个刚刚出生,只能撒尿,玩裤裆,玩小吉吉的小屁孩!
为了保证自己的小命,有足够的保障。
必须得提前泡上这根粗得不能再粗的大腿。
这样自己的小命,就可以高高挂起高枕无忧!
当然找到这条大腿抱上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保住,不然其他都是免谈。
一个有着蓝色眼睛的小孩子,如同神经病一般,拿着一根小树枝在地面上写写画画,如果说你写的东西,别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