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和唐玉蝶的关系,她不是我的卿卿,她不是。如果还有来生,你生在朝鲜国,我也一定会找到你,你且安心等待。”
崔礼端着一碗药从后堂出来,他将药碗一搁,捏着嗓子学沈约,“阿姿,她不是我的卿卿,苍天可见,她不是!”
崔礼道:“啧啧啧,这么肉麻的话他怎么说得出口!”
崔蓬用一副见了鬼的样子瞟他,崔礼摇头晃脑,“还喝个狗屁药,我看他这病也不用治了,你要是肯原谅他重回到他身边,我保证他百病都消了。”
崔礼拍崔蓬肩膀,“喂,你这情郎嘴真甜,你还嫌我露骨,他难道不比我露骨十倍?”
崔蓬拂开崔礼的手,“男女授受不亲,二哥请自重。”
崔蓬自顾自走了,崔礼望着她背影,道一句:“男人信得过,母猪会上树。嘴这么甜的男人,哄得好你,还哄不好那唐三小姐?”
人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遇见危险的人或事自然是要避开的,很多年前的白湘灵就不爱和沈约打交道,她和沈约不对盘。崔礼并不是非常信任沈约,沈约这种男人的心埋在皮囊之下,不剖开看一看,绝对不知道里头是黑的还是红的。崔礼觉得崔蓬还是太幼稚了些,或者说叫稚嫩,关于沈约,崔礼的感觉就是那个男人很危险。
至于崔蓬自己是不是如崔礼所认为的那样稚嫩,或者说对男女关系缺乏经验,崔蓬认为不是的,起码她自己认为不是的。
沈约被人贴上了标签,依附于唐纵的标签,他不择手段往上爬,娶了一个大明全帝国的青年才俊都避之不及的唐玉蝶,这点叫人瞧不起,真是叫人叫瞧不起。
崔蓬没有瞧不起沈约,人各有志,早在沈约初入仕途的时候,他就说了自己看不穿,看不穿名,看不穿利,看不穿色相,看不穿金缕衣和黄金屋。
既然这些都是他想要的,他过自己的日子,世人为什么要用一种高尚的普世的标准去鄙视他呢?
沈约的情话是很好听,崔蓬也绝无想过自己能听到沈约的情话,对象还是她,不是别人。
崔蓬绝对相信沈约的情话是真的,但也绝不是对自己说的,他娶了唐玉蝶,心有不甘,他有爱的女人,这人也不是自己。
沈约或许爱的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大家小姐,弹琴作诗画画,他或许爱的是个小家碧玉,浆衣洗裳为他作羹汤。他如何会爱自己,当年日日相对,他都不爱自己,更别提如今了。
崔蓬在自己的阁楼上煮茶,她现在无兵可练,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