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三年,杨广颁《大业律》。杨广修订了法律,主要是对隋文帝末年比较严酷的法律进行了改革。“炀帝即位,以高祖禁网深刻,又敕修律令,除十恶之条。凡五百条,为十八篇。五刑之内,降从轻典者,二百余条。诏施行之,谓之《大业律》。”
固然说乱世用重典,那也是要有针对性的,终究是治标不治本,若是民心可用,哪来的那么多乱世乱行?
当然,其中更具体细节方面的修正就不去多说了,除了上官婉儿之外也就白顺加上孟海公略微插得上嘴,很多细节还需要更多的人来弄。
再有则是上官婉儿三大政见的商议。
女官这个不好弄,虽然说在民间道德方面没有理学压制,但是毕竟没有人群基础,有多少世家小姐像上官婉儿那样饱读诗书?更何况还要是以孟海公的势力为基础,更是寥寥无几,所以也无所谓,政令可以下达,能捞到最好,捞不到也没办法。
不过,通过考虑如何推动女官制度的问题,众人却是反而推行了另一个‘传说中的制度’——军功爵。
当然不可能直接强行上二十等军功爵,毕竟那玩意本质上相当于分封制,照抄不是历史的倒退了啊。
基本上来说,大多数东西也就是隋唐的府兵制,同时尽量把田亩控制在自己手里,就算是赏赐下去所有制也在官方手里,算是大唐制度的简易版吧。
当然,这个不是关键,推行这些一方面是为了征兵,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按照规定,“三年一简”,即3年征一次兵。凡20岁以上的健壮丁男,都是简点对象。简点标准,以资财、材力、丁口三者为据,“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
孟海公这边早期发展阶段自然不可能那么考究,在财政足以支持的情况下尽量爆兵才能存活发展下去。
话说回来,这个政策的另一个目的其实是在推行女官方面。
目前来说,从文官方向推行女官没有足够的群众基础,普及教育之类的事情更是以后的事情了。不过上官婉儿看到了军方有樊梨花、马赛飞等人,在军队里面占据了很大的分量,既然如此,何不乘着这个机会把女官推进到军队里?
虽然说女人在这方面天生弱势,但是其实这个社会如此艰辛,还真不缺孔武有力的健妇,可以说不存在文官方面没有人群基础的问题。
至于说社会认同,活都活不好,哪来那么多心思去哔哔?这会儿当兵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