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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潇看了他一眼,“你要的东西都装好了?”
瑞克摇了摇头,“还没,我们刚穿好衣服,正坐在这里聊些有意思的事情。”
“那还不去?”
瑞克愣了愣。
林潇拢了拢身上的浴巾,“我要换衣服,你们确定要继续呆在这里吗?”
“啊?抱歉,我们这就走。”
瑞克尴尬的挠了挠还没干透的头发,向摩根和德韦恩使了个眼神,一阵匆忙离去的脚步声过后,更衣室中顿时就只剩下了林潇一人。
等林潇换好了衣服,来到警局的装备室的时候,瑞克正拿着一把淡黄色的狙击枪给了摩根。
一看到林潇来了,瑞克连忙热情的迎了过来,“格尼,你需要带些子弹吗?我找了好几把枪带着,路上我拿着就好,你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拿些轻便一点的,其他的路上有需要的时候再找我要,不然太重累着了可不好。”
林潇瞥了一眼挂在周围枪架上的枪,眸底却是掠过了些许不屑。
“好。”
林潇淡淡的回了一个字。
这警局的强,说真的,她真的没有多大的兴趣,大部分都是手枪,以及一些管制猎枪程度的散弹,最好的也就是两把步枪,但显然也是次货。
只能说,这个镇里的警局,火力貌似很一般,如果放在洛杉矶的警局,枪械的品质肯定远远超过这里。
最终,林潇也只是拿了一百多发满足自己配枪口径的手枪子弹,然后便呆在一旁看着瑞克忙碌。
真枪的重量自然毋庸置疑,放在手里沉甸甸的,每一把猎枪的质量都有好几斤。
瑞克也只在包里装了六支猎枪,两只仅剩的步枪,以及十几把手枪,另外又取了各式各样的子弹总共七百多发,便已经达到了正常负重的极限。
再重一点的话,就会影响他提着背包跑路了。
摩根也取了几把枪还有足够的子弹,不过却因为妻子还在这里,心情低落之下,暂时并没有跟着瑞克一起去亚特兰大的想法。
“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走吗?”来到警局的停车后院时,瑞克不死心的再次问了一遍。
在这样的世界中,总是人多一点才能够安心,而且有时候孤独是很可怕的,到处都是行尸,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一定能碰到新的幸存者。
摩根苦笑着摇了摇头,“过些日子再说,等德韦恩学会了开枪,我也振作了精神。”
听他这么说,瑞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