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等。中原久经战乱,经济凋敝,若遇灾年卖身为奴者,比比皆是。因此,皇统四年(1144年)又下诏,官给绢赎为良,放还其乡。数派廉访使至诸路,询访民间,考查府州官员以下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治理地方状况。这些措施,使北方残破的社会经济开始复苏。
金太宗末年,曾迁部分女真人散居汉地,以加强统治。金熙宗废刘豫伪齐后,在皇统元年(1141年)淮水以北大片土地割让金朝后,又将大批的猛安谋克南徙,实行屯田,女真、契丹与奚人徙居中原,与汉族百姓杂处,计其户口,给以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粮。其受田办法有二:一为受牛头地,“每耒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实行于女真人较集中的聚居地,比屋连村,处汉人州县之间,猛安谋克官府亦在其中。二为计口授地,每口授田三十至五十亩不等,春秋量给衣马,若遇出军,始给其钱米。具有军事屯田的特征。前者为猛安谋克传统的奴隶制经营方式,后者则是由奴隶制大家庭聚种向封建的个体经营的过渡形态。凡屯田之所,自燕山之南,淮、陇之北,皆有之,多至6万人。中原地区也形成汉人州、县、村社,与女真(包括契丹、奚等北方民族)猛安(比防御州)、谋克(比县)、村寨并行的双重行政统辖体系。自此有金一代未尝改变,成为金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这也为女真族接受汉文化,进而完成自身封建化提供了极好的客观条件。
荒政被害
金熙宗初即位时,尚有意革新。完颜宗幹与完颜宗弼相继秉政,用汉人宰执韩企先、韩昉等人议礼仪、班爵禄、制新律,成一代之典。金朝封建制度多于此时建树。既而又弭战事、划疆界,与宋南北对峙。然而,好景不长。金熙宗在后期却怠于朝政,不思进取。
皇统六年(1146年)韩企先卒,皇统八年(114八年)宗弼卒,皇后裴满氏(悼平后)乘机干政,无所忌惮。朝官往往因依附悼平后而不断升迁,如完颜亮(海陵王)官至领三省事、兼都元帅。熙宗受皇后掣制,加之自皇统二年太子济安夭折后,数年继嗣不立,而郁郁寡欢,常纵酒发怒。有人入谏,他借故狂饮。有一次因酒醉竟下令处死户部尚书宗礼。对左右大臣、侍从,也随意打骂,乃至手刃杀人。皇统九年十、十一、十二月之间,先后杀死亲王、大臣、嫔妃数十人,甚至皇后裴满氏亦不能幸免。如此暴残,百官震恐,人人危惧。完颜亮虽然得宠于皇后,但金熙宗对其极为不满。因翰林学士张钧起草的诏书中用词不当,熙宗迁怒于完颜亮。皇统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