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宗即位之初,尚沿用金太祖旧制。天会二年,全部占领辽地后,仍令诸将遵守太祖与宋订立的“海上盟约”,速将云州诸地交还宋朝。然宗翰、宗望等重要统帅与原辽朝旧臣,力陈割云州之利弊,金太宗才决意毁约,并萌发灭宋的意图。天会四年灭北宋,金统治区扩展到黄河流域,金朝的旧政策已不适应形势,因而首先采取在汉族地区恢复原有封建制度,进而推动金政权封建化进程的改革方针。如:天会元年十月,在燕云地区恢复科举制度,开科取士。灭北宋后,实行“南北选”,用辽制取辽人,宋制取宋人,入选的封建士大夫被任命为汉区新恢复的州县官员。
同时,金太宗对太祖原来实行“南北面官”的设想付诸实施并加以改革。天会四年,将元帅府发展为统辖中原地区最高军政机关,下设燕、云二枢密院,实行封建统治。不久,兼采辽宋制度,颁布以尚书省为首的三省制,逐步取代枢密院制。天会六年八月,以州郡职员名称及俸给因革诏中外,统一了原辽宋两地府州县官制。天会八年九月,立刘豫为傀儡皇帝,国号“齐”,管辖河南、山东、陕西,承用汉制度不变。
金太宗以杲、宗幹、韩昉等人在中央议礼仪、兴库序,逐步建立健全各种封建行政机构。天会二年设大理寺,四年置宣徽院,五年设昭文馆,各种司、府、寺相继建立。天会八年前后,已出现六部中的礼部、吏部。到天会十年,勃极烈制度的职能已发生重大变化,谙班勃极烈杲亦于两年前病卒,人员需要补充。于是金太宗对勃极烈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按照汉制立皇储的原则,以太祖嫡长孙合刺(即完颜亶、熙宗。其父宗峻早逝)为谙班勃极烈,不预政事。宗磐(太宗长子)为忽鲁勃极烈,宗幹为左勃极烈、宗翰为右勃极烈。其地位相当于尚书令,左、右仆射。勃极烈制演变为国家最高军政决策机关和审议机关,其他职能则为各种封建机构所取代。天会十二年,以三省六部制度取代国论勃极烈制的条件基本成熟,但未及全面推行。
金太宗在女真族及契丹、奚等北方民族中仍沿用女真奴隶制,并不断完善女真奴隶制经济。女真猛安谋克部民实行牛头地授田制度,每耒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初授田大约无最高限额,纳税又无固定额,只是视国家需要随时而征之。天会三年,以岁稔,国家无储积以备女真部民之饥馑,诏令每一牛具地岁纳粟一石,由各谋克立廪贮之。五年,诏女真内地每一牛具赋粟五斗。在此前后规定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既在经济上给女真等族以优惠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