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郁乙最终又传唤来好几个哨骑队正。
所有人都表示这就是守林人,但他们同样都提出一个问题,守林人的眸子不是白色的,人的眼珠也不可能像他这样白如薄冰。
一个魁梧的队正首先对黎牧发问,“据我所知,守林人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家伙,他尽管年迈,但整个北疆也难以找到一个能与之匹敌的对手。”说到这里,他小心翼翼地朝步郁乙看了一眼,但镇将大人并不在意,于是他放下心接着说,“罗矮子确实武艺不凡,可也没好到能打败他的程度,你们其他人更不行。或许先发制人还能有点机会,可就像你所说的,是守林人先袭击的你们。”
另一个戴着牛角盔的哨骑队正忍不住发出轻蔑的笑声,“不是我对哨骑的武技没有信心,但说实话,守林人单手就能把你们全撂倒!”
步郁乙的脸色有点难看,他对那个藏在法外之地的老头并无好感,全然没料到自己的手下会这样形容他。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老家伙的人头如今正搁在自己的桌案上。
黎牧对此毫无惊讶,他深信队正们的话,然而就如他所见,守林人在木屋一战并没有表现出多强悍的武艺,反而被自己的队正砍了一刀。同样,他也不知该如何解释苍白小孩的事,只得说道,“守林人杀了队正和其他人,而我从背后偷袭了他。”
戴牛角盔的人出言反驳,“孩子,你杀过人吗?倘若我没记错的话,你当哨骑才不到半年时间,就以你的刀法,恐怕都靠近不了守林人。”怀荒城里的哨骑还不到三百人,他能记住黎牧并不奇怪。
黎牧冷冷回应道,“大人的记性确实不错,但我用的是剑。”
“管你用什么,”队正大人不禁恼火道,“总之你杀不了守林人!”
又有人补充道,“我也不信。”
黎牧只觉得一阵莫名屈辱袭上全身。不错,他的哨骑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在旁人看来与逃兵无疑。可他带回了袭击者的头颅,众人却还怀疑其武技。他也没料到守林人竟毫无防备,能被自己轻易割下脑袋,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事实甚至更为荒唐。
难道要他说其实是一个浑身苍白的孩子杀了所有人吗?
而且是用掌心里冒出的诡异蓝光?
谁会信?
步郁乙思索半晌,打破了沉默,“我不知道守林人到底有多厉害,但他的人头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他确实死了,不是吗?”镇将大人难得公正一回,这让黎牧望向他的眼睛里充满感激。但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