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刀从里没有放虎归山的念头,你要么跟别人不结怨,要么就弄死他,别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是真小人,等一分钟都觉得时间太长。 最重要,他明白麦克阿瑟不能把他怎么样。 4000万美金的订单可比一所谓的“西非之王”要来的更为重要。 别以为名声大,就不会死,只不过,你死的比别人更隐秘而已。 “老板,我们现在回酒店吗?” 开车的米斯特看着反光镜中的唐刀问。 “嗯。”唐刀颔首点头,低下头,忽然眉头一皱,他看到西装上不知道何时溅了几滴血,看起来很刺眼,脱掉西装,打开窗户,就直接丢了出去! 外面行走的阿斯马拉行人看着从里头丢出来的西装,全都一愣,但紧接着就是冲上去哄抢。 坐在副驾驶的小天使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有钱人所不在意的,也许是穷人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东西。 钱,才是主流! 麦克阿瑟听到下属的汇报时,他正在看书,古希腊作家阿里斯托芬的小说《阿卡奈人》,这是一本反战小说,听起来满是粉刺,一名注定要走上暴力抗争的军事家竟然看这种小说? 这和唐刀用《战争与和平》来垫桌角有什么区别? 果然,政客和商人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你是说,劳埃德被尼古拉斯给杀了?”麦克阿瑟眉头一挑,把书给合上,双手交叉,放在股部上,仰着头看着弗朗西斯哥。 后者头皮发麻… “是,是的!” “你过来。” 麦克阿瑟突然笑了,突然伸出手勾了勾手指。 弗朗西斯哥往前挪了几步,但对方继续示意他走过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就看到前者忽然站起来,拉住他的衣领,压在桌子上,操起烟灰缸,朝着他脑袋上砸了下去! 这一点都不留手! 麦克阿瑟紧紧咬着牙,两腮的肉却是抖动,手上青筋可见,当然也有血渍沾在上面。 兴许是打累了,他把烟灰缸往地上一丢,松开弗朗西斯哥,后者现在眼角开裂,满脸是血,从桌子上滑下来,躺在地上,如果不是其胸口还在起伏着,都以为他死了。 “把他拖下去。” 站在门口的采购团成员浑身发毛,他们是大气都不敢喘,等麦克阿瑟吩咐了,他们才急匆匆的上来将副团长给扛走。 麦克阿瑟随手把血渍在身上擦了几下,就感觉胸口的中的郁气少了许多,重新打开《阿卡奈人》,越看越觉得索然无味,他直接将这本书丢到一边,心里静不下来,使劲搓了下脸,眼睛也有点发红,忍不住一拳砸在桌子上。 “法克!” 他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心中的怒气,他当然知道唐刀的做法是什么意思。 一种挑衅! 自己刚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