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自作主张地把那黑痣,生拉硬拽地,挪到了眉间。
疼是有点疼,但还不至于无法承受,老头还是用了点技术的,并非一味蛮干。事实上,若不是他脸上的茧子太厚,与老头的预期有些出入,导致力度没控制好,他连这点皮肉之苦都不用受。
杜皮最不怕疼的就是脸了,老头又很厚道的,没把他那百来十斤的重量也压上去,他自然没必要像个女孩子似的,大呼小叫了。
他的淡定从容,也赢得了老头的好感。
再次变回原身后,老头对杜皮客气了许多:“说好了做你三年保镖的,而且,我看你的面相,最近怕是有不少血光之灾,离得太远了也不好保护……干脆,平日里,出门的时候,我就藏在你的眉间;真的遇到危险状况,我再以金雕的形象出现,如何?”
杜皮傻么?不傻!
所以,对老头的这个提议,他举双手赞成。
左手虽然牛叉,毕竟出场的机会有限,关键时刻更有掉链子的可能,哪有眼前这无意中赢来的超级保镖用着踏实啊。
保险起见,老头更和杜皮约定:除了杜皮,他不在任何人面前以真身出现,包括杜皮的傻兄弟,丁一。
对此,杜皮自然更无异议。编谎话这活儿太累,他也不想骗自己的兄弟。
还差一个比较重要的事项:金雕的名字是什么。不管老头认不认“宠物”这个尴尬的身份,在外人面前,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都是毋庸置疑的,总要有个朗朗上口的称谓。
“来福”,杜皮脱口而出。虽然不记得这个词是从哪里听来的了,但貌似很上口,寓意也不错。来福,来福,有了它,自己的福气就越来越多了。
“不行,这名字忒俗!而且”,老头皱了皱眉,他可比杜皮有文化多了:“怎么听起来,像条狗的名字。我是鹰,不是犬!”
鹰犬,鹰犬,天生的好搭档,用谁的名字不一样啊,好记就行。
杜皮腹诽,脸上却不得不保持恭敬:“那,老前辈,您给取个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别太长就行,我记性不好。”
“这个嘛”,老头假意斟酌,一抬眼看到杜皮眉间的那一点黑,立时有了主意:“就叫大帅吧,够气派,我听着也舒服。”
大帅?
杜皮无法想象,自己振臂一呼,喊出这两个字时,产生的连锁反应……
“就这么定了!我先出去溜一圈,有事你记得喊我,声音要大哦。”老头是个急性子,容不得杜皮反对,一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