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来的计划,这警车只在附近鸣鸣笛,不动真格的。
但,这是有前提的。
汤姆谢他们这伙“暴徒”的出现,就是前提。
警察也是人,当“歹徒”的数量超出可控范围,甚至可能携带不止一支枪械的时候,他们就有理由只喊政策,不下车了。
然后,在他们准备喊增援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车上的通讯设备坏了,而且,这群爱岗敬业的警察,因为心系人民群众的安危,上班时都是不看手机的,更不会在出任务的时候带着,都还锁在派出所的柜子里……
很合理的设计,只能怀疑太过巧合,却挑不出任何毛病。
可是,直到现在,这个关键的前提还没有出现。
所以,他们只能在附近转悠,期望着碰到汤姆谢的队伍。
带队的警官姓费,作为此次任务的核心人物,他算半个知情者,起码他是认得汤姆谢的,知道碰到哪些人该躲,哪些人不用躲。
当然,即便有些人不用躲,在主要任务完成前,他也不会去接触的,顶多呵斥两句,吓唬走完事,连竹杠都不会去敲。
在天马小区外围兜了好几圈,有证没证的小商小贩全吓跑了,正主儿还是没出现,费警官有些急了,就让手下把车开进了小区。
沿着小区的单行线,开了还不到一半,费警官后悔了。
他看见了杜皮、孟霜,还有躺了一地的伤员。
不管里面有没有汤姆谢,身为警察,对眼前的事都不能不闻不问。
为了避嫌,也为了少分出去点好处,这一次,他带出来的,不都是心腹。
既然不是心腹,就没理由拦阻人家立功的机会。
另外,没有通讯设备的缺点也暴露出来了,他们没办法通知别人来接手,这功劳,想让也让不出去。
费警官的身上还有一部手机,可他不敢拿出来。作为带队人,除非脑子进水了,才会去带头破坏,出发前三令五申的纪律。
没办法,来都来了,过去看看吧。
好么,唯一清醒的两位,一个拿出了警官证,另一位……干脆就是一位通缉犯,还是个有杀警嫌疑的。
还有理由避开不理么?
没有。
不但不能逃避,费警官还得把警车“让”出来,以便这位警衔和所在部门都在自己之上的女警官,押着她的犯人,去她要去的地方。这位女警官,可是有手机的,可以随时与外界保持联系,光明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