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也是奴婢当时想杀人的最大原因,孔雀这个药品,不光是上瘾后难戒,还会伤害大脑,一旦染上药瘾又没戒掉的话,再精明强干的人都废了。”
“当真?你在鸭池坊见过活例子?”太子大惊失色,“这一点恐怕太医院都不知情。”
“毕竟才在富贵阶层传开不久的时兴玩意儿,太医院的医案数量不够总结出这个结论。但鸭池坊曾经那个做这特殊烟草的家庭作坊,人人都是一支烟杆不离身,正干着活呢,犯瘾了先出来抽两口烟,过了瘾再进去继续干活,他们身上就算是刚洗晒的干净衣裳都有一股特别的烟味,走近了一闻到就知道这人有瘾。那个作坊的工人都是弱冠上下的年纪,鲜有更年长的,奴婢记忆最深刻的一个工人,他曾经念过短学,会背几本书,他刚来做事的时候还给街坊们背过,人人都叫他小先生,闲暇时他还会教街坊的小孩子识字。就这样的一个人,到了作坊半个月,腰带上就多了一根烟锅子,一年后发现他记性越来越差,头一天做过什么事他都不记得,比如他上街买东西,次日街坊们与他闲聊说起这事,他要想一会儿才能记起昨天自己上街做过什么。一开始都以为他是不上心,后来渐渐发现他曾经背得滚瓜烂熟的那些书,也再背不出来了,街坊就不让小孩子跟他学识字了,再后来作坊辞了他,换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顶替他。”
太子默默地听着,脸色越来越难看。
“也就是说,只需一年时间,一个读过书的人就能废成这样……”
“因为这个年轻人读过书,所以他的变化最让人吃惊和记忆深刻,而那些不曾读过书的文盲工人就不那么容易引人关注。”
“孔雀是最近才在上流阶层传开的时兴玩意儿,昨天聚会的那些年轻人应该染瘾不深,还有救吧?”
“太子殿下,您这话能说服自己吗?”
太子抿了抿嘴唇,沉默地摇了摇头,“不能。”
“昨天的那帮年轻人已经没用了,他们为了让我们世子尽快染上药瘾,用了浓烈型的烟草,掺入的是稀释不够的高浓孔雀,用烟草的强烈气味来掩盖孔雀的气味,可又怎么瞒得过奴婢的鼻子,那烟味当时一闻就知道了,奴婢才让人回府报信说世子遭人暗算。他们如果耐心一点,用足够稀释的孔雀掺清香型烟草,多来几次,我们世子就会完完全全成为药瘾的俘虏,这辈子彻底完蛋。”
“浓烈香型?哪怕是干净烟草那气味都够呛人的,只有老烟枪才好这口,他们昨天居然拿这个给不会抽烟的顾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