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太梦幻,反而有点害怕起来。害怕自己在做梦。他这样罪恶的人,老天怎么会把连盼这样的珍宝赐给他?
连盼忐忑地等待他的反应,结果只看到严易低头用食指缓缓摩挲着戒面,没有出声。
他动作轻柔,却又没说话,连盼心里突然就有点七上八下起来。
“怎怎么?不喜欢吗?”毕竟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说,带黄金戒指其实是有点俗气的,连盼去广元实习的时候,办公室里也有已婚的同事,大家带的多半都是铂金对戒。
黄金戒指总莫名给人一种年代感。严易是个很挑剔的人,他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品味很高,或许他并不喜欢俗气的金饰。
严易送自己那么稀少一个大粉钻,自己却回赠他一个俗到不行的黄金圈,怎么说好像都有点拿不出手。
“这个款式是有点老气”连盼心里一酸,伸出手来就要从他手里去夺戒指,严易手掌却立刻抓住了她。
“不,我很喜欢。”他低声回答她,也并未抬头,
“非常非常喜欢。”因为太喜欢,反而一时都不敢确定了。十年之前,他的生活很平静,十年的那个中午,他的世界被劈成了两半,从此堕入地狱。
没人能救他,他自己无法原谅自己,再好的药,再出色的心理医生也救不了他。
可是连盼不一样,她身上有一股魔力——温暖、明亮、平和,生机勃勃,让人向往。
他恨不得把她锁在自己身边,一秒钟都不要离开。这十年里,他活得好像一具行尸走肉,外面说他是吸血鬼,其实也并不夸张,而且能走到今天这个地位,他早就不是什么纯良之人。
而连盼呢?她就像一块温暖的月光石,美丽、纯净,又令人向往。其实她一直都待在自己身边,但他一直都不太确定,有点怕她突然走掉,又害怕别人会抢走他的珍宝。
直到此刻她主动送上这一对再简单不过的黄金对戒。好像她突然把自己的心送到了严易面前,对他说,
“看,我很喜欢你。”连盼是个十分羞涩的人,平常想让她主动亲严易一下或者说两句甜蜜的话都很困难,她的爱像是春天的雨,细绵绵的,润物无声。
她会尽她最大的努力对人好,给他做最好吃的东西,看到天气预报下雨或是降温,都会提醒他要带伞或添衣,她要是起得早,甚至连牙膏都会帮他挤好,严易觉得,自己好像一秒钟都离不开她。
生怕她走掉,生怕她消失。然而这一刻,在看到这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