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的暴富,在整个大寨乡掀起了热议。
有人说他赚了五千,也有人说他赚了五万,真相是什么,没有人说清楚。
反正,大家都知道他赚了钱。
在刘青山的二十三个钓手里面,有些知道些许实情的人,便动了心思。
马军有个邻居,姓孙,叫孙越,二十出头,刚结婚还没孩子,跟着刘青山钓了三天鱼,赚了五十块钱,心里纳闷钓的鱼都去了哪里。一打听,说是今天的时候,村里马军的三轮车被那小孩雇了,拉着鱼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
孙越是个有想法的人,回家看到自己老婆正在喂兔子,眼珠子一转,拿起一根木棍,走到兔笼旁边,揪出一只兔子,一棍子就给敲死了。
孙越的老婆是清泉岭村,姓苏,叫苏梅,跟孙越相仿的年纪。
“你干什么?孙越你干什么?”
“吃兔子肉!”
孙越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娘,父亲又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从小家境就很穷。孙越的老婆苏梅是个胖女人,不过倒也勤快,喂猪喂鸡的活儿都干得了。
自打今年秋上结了婚之后,孙越便跟着村里的建筑队干建筑,一天十块钱的工钱。不过,交九之后,天寒地冻,建筑队里没有了活,他便闲了下来。
干了三个月的建筑,孙越总共干了八十个工,一个工十块钱,总共应该赚八百块钱。可是呢,建筑包工头说账目没要上来,小年的时候结账只给了四百。
孙越是个闲不住的人,那天在南水库看了个热闹,结果学了些钓鱼的本事,三天工夫赚了五十块钱。
手里有四百五十块钱,像他们这样的年轻家庭,应该也说得过去了。
在这个年代,青菜里面莲藕算是贵的了,几毛钱一斤,其他的青菜,像什么大白菜啊,青萝卜啊,芹菜啊韭菜什么的,都是几分钱一斤。过年买青菜什么的,买足伺候年后吃的,总共也花不了十块钱。
除了青菜,肉是最大的消费项目了,一斤猪肉一块六毛钱,买十斤猪肉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家庭了,也才花十六块钱而已。
水果、瓜子、糖等等的消费,加起来十块钱也已经很不错了。
然后就是买新衣服了,在1991年,成品衣服不多,大家都是到集市上面裁了布之后找裁缝给做的。当然了,也有许多衣服是家里的妇女给做的。这项支出不超过二十块钱。
这样总算下来,年前的时候能有一百块钱,就绝对够过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