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青瓦白墙的村落,墙角生长着稀稀疏疏野草的院落,一条坑坑洼洼的卵石路从村外的田间地头穿过。
这时水田中的秧苗已经有一尺多长,虽说此刻日头很大,但浸泡在水中的秧苗长势却十分的好。
此刻,那炽热的太阳正斜挂在东边的天上,白云朵朵,清风习习,近午的田间空气异常的清新。
这样的情景在大华南方很是常见,但奇怪的是,按照正常的情况下,此刻田间地头应该满是劳作的农人,可此时,放眼周围几里,除了一些飞禽走牧,鸟语蛙鸣却看不到一个农人的身影。
突然,在哪随着微风轻轻荡着秧浪的稻田之中,一阵急促的踏水声音传来。
只见一群满身漆黑,嘴尖脚长的“田鸡”扑腾着飞不起来的翅膀,急匆匆的四处奔逃,似乎预感到有某种异常的来临。
“扑通!”一声重物落水的声音在稻田中突兀的响起。
“啊!天珠…你不会找个合适的地方让我着陆?我要是感冒了,你赔呀。”
随着这一声气急败坏的抱怨,一个头顶着淤泥杂草,满身断秧泥水的湿漉漉身影慌慌张张地从稻田中爬了起来!
“咦,这是哪里?看样子是南方的农村。不过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那道像只落汤鸡一般的身影,一边抹掉脸上的泥水,一边慌张的东张西望。
抹去泥水,露出的那张白皙、稍微有点流里流气的面孔,正是在金源公司仓库救人的何其正。
“幸运的主银,由于系统还存有一定的能量,所以这次时空穿梭很成功,你现在来到了160多年前的某个时空节点。”就在何其正打量着周围环境的时候,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了天珠懒洋洋的声音。
“160多年前……那不就是辫子戏的时代,还是最糟糕的黑暗时代。”听到天珠的提醒,何其正拍了拍脑袋,郁闷的说道。
“好了,人心不足的主银,此刻的你难道不应该庆幸大难不死吗?”对于何其正的抱怨,天珠满是鄙夷的说道。
“说的也是,不过如同你说的,我们现在是荣辱与共的一体,那我就不谢了。”对于天珠的鄙夷,何其正并没有脸红,反而理所当然的说道。
原来,那些金源公司的黑衣人的确将身受重伤的何其正装入了麻袋,并捆上石头扔到了九龙江中。
如果没有天珠的存在,此刻的何其正早就淹死在那滚滚的江水之中,运气好的话,可能会被渔网或挖沙船发现尸体,运气不好的话,估计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