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信(1 / 4)

郑伯在韩府已经有一定年头了。

当然,这不是他的真名。在佣人之中,他的辈分最长,又勤劳尽职,大家都尊称他为郑伯,久而久之,好多人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本名叫什么。

郑伯做事很有条理,每日清晨起来,都会打扫院落,天亮之后去买一早的早餐食材,回来放到厨房,然后到信箱去收当天的信件。时常都会有垃圾广告的信件,郑伯都会将他们剔除了。

先生是不愿意看到这些信件的。

现在的社会,手机已经流行,大家都习惯用手机来交流。在大街上,随时都能看到人手中都拿着一部手机,如果关上手机,一天都无法联系,就会让人担心此人似乎出了事。可见手机早已经深入人的生活,取代了原有的许多生活方式。

郑伯叹了口气。

哪像当年,看到手写的字体都会感觉到一阵激动,现在时常也能看见儿子发来的信息,但是自己总是无法喜欢手机这东西。

一是好多东西都跟自己年轻时候不一样了,搞不清楚这小东西里居然还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功能。还有就是,即使戴着老花镜看着那LED屏幕上的方方正正、码字清晰的字体,如何也感觉不到儿子的气息,与以前拆开信件,看到那些或是龙飞凤舞,或是歪歪扭扭的字体时的兴奋,简直无法相比。

虽然信件少了,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因为一些事,会使用传统的纸质信件来传递信息,所以每天郑伯还是要去信箱中检索信件。

果然,信箱中又是一堆。但很多都是一些打折促销的广告,郑伯快速将它们过滤掉。

有一封白色的信件,不是广告。

郑伯将它放在一旁,继续检索。

在快速翻动信件时,他发现有一丝的异样。

他把刚才放下的信件又重新拿起,发现信封背面泛出了一些红色。

是红墨水?不,也许不是,因为这封信拿在手上,能闻见一股淡淡的,残留的,血腥味,那是他所讨厌的,人血的味道!

太不寻常了。

信封上写着:韩光国亲启。

郑伯想起以前也有类似的恐吓事件发生过。

这可不能直接让先生看到了。

他放下了其他的信件,拿着那些信来到了府邸别馆的位置,寻到了郭秘书,将信件交给他。

郭秘书在韩府相当于总管家,先生和夫人都对他十分地信任,大事小事,只要交由郭秘书,他都能安排处理妥当,人人都很敬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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