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态拍起掌来,纷纷耳语道这个小子还真会拍马屁。
老板走近些,想要看清楚季安那一手字到底什么路子,却只见他快速把这副对联别到身后,又拿出第二副对联来。
季安高声道:“至于这两句呢,是送给我们视财如命的经理的:命即是钱钱是命,人不怒我我怒人。我非常感谢你,感谢你连洗碗工的两天工资都不发,逼着我出来秀一把未成年洗碗工的素质。”
季安又拿起盛满了茶的杯子,往地上一洒,嘴上只说:“经理,我无以为报,只好为茶代酒。”
以茶代酒,祭酒撒地,分明是拿经理当作死人。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这个小子就是来闹场子的。在看热闹的角度而言,洗碗工手撕抠门餐馆经理的戏码当然比小职员拍老板马屁好看多了。
一个个食客沸腾起来,甚至有几个大汉鼓起掌来,高呼:“小子有种!”
季安低声夸了封婷一句:“果然是文化人,嘲笑人都嘲笑得这么有水准。”
即兴创作完毕的封婷坐在木头墩子上笑吟吟地甩腿,一如恶作剧成功的小恶童一样,她第一次发现当一只透明“幽灵”的好处:幼稚也好,无聊也罢,谁又会用批判的目光看你呢?
不等那个怒不可及的经理来抓人,季安已经从桌子上跳下去,下意识去抓着封婷的手腕,却抓了个空,只得提醒道:“跟着我跑。”
季安拔脚就跑,回头一看那老板竟一脸认真地打量他留下的对联,他便一边飞奔一边哈哈大笑道:“老板,虽然我一点都不会书法,但是如果你喜欢,也可以挂在店里啊,好让经理高兴高兴啊。”
季安从餐馆跑到大街上,完全不管旁人的眼光,恣意地笑着﹑奔跑着,他可以感到原主的心脏强烈地跳动,他的情绪通过这具身体与林彦宏连上了线——痛快!季安仿佛听见林彦宏这样说。
然而,正因为心理上痛快了,季安又不小心犯了糊涂。
当他看见路边那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对着他恭敬地叩了两个响头时,他下意识便去摸自己的口袋,然后爽快地放下了二十块钱——季少爷忘了那二十块是他仅有的钱了,他现在比那个乞丐还要穷。
季少爷反应过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蹲下,从乞丐要钱的兜子抢回了他放下的二十块钱。
于是,街上出现了一道奇葩风景:一个瘦小的少年在街上狂奔,后面一个披头散发﹑身上腌腌臢臢的人追在后面,疯了似的大喊大叫道:“在乞丐兜里抢饭吃!你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