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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吴笛的《剑仙》(1 / 3)

“我靠,这个家伙的特技也太强悍了吧,这是中世纪的远征骑士么?”一位同学震惊道。

“我知道了!这家伙是乔治.科尔,写了那本《帝国骑士团》,这是一本很好看的战争小说啊,销量似乎也不错!那个召唤的将军是巴顿将军,有着‘军神’之称!”有乔治.科尔的读者恍然大悟。

“这家伙也算是学园都市中小有名气的作家了吧,居然一言不合就打劫小号,真是太下作了!”

“游戏中这样的人不要太多他们完全分不清现实与游戏了!为了升级,为了提高学力,为了获取奖励点,根本就不择手段!”

许多同学一边骂着,一边暗暗为吴笛担忧,在文学的比拼上,可是很依赖原创作品中的角色的,不知道吴笛能够召唤什么人物?

吴笛在这一瞬间很痛恨自己所写的小说大部分是青春、言情类的小说,因为里面的角色召唤出来也没什么作用,难不成还将《灌篮高手》的角色召唤出来打篮球?还是《梁祝》、《秒速五厘米》的男女主出来再续前缘?

这个时候,吴笛终于想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处女作《剑仙》,她不知道剑仙能不能抵挡这气势磅礴的千军万马不过现在,唯有一试!

吴笛的手上出现了一本《天净沙短篇小说集》,她双手摊开这本小说,默念召唤剑仙。只见这本书闪动起了光芒。

此刻,她的内心颇为激动,作为一名作家,居然能够与自己作品中的角色见面,并命令他,这样的感觉还真是微妙。

很快,一位青衣剑仙出现在了吴笛面前,他的气质显得极为飘渺,披散着长发,负手而立。不过他的模样显得十分僵硬刻板

吴笛知道。这是因为她对剑仙的刻画还不到位,无法让他显得真正的栩栩如生,但现在已经没时间管这些了。

因为对方的将军与骑士团已经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冲杀过来,那位召唤他们的主人乔治。则微微得意地看着自己所创造的人物。

乔治选择文学为主科。就是因为他喜欢自己笔下的人物。他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将作品中的角色召唤出来闲聊一番,在发现角色的不足之处时,则对其进行润色。通过反复地修改,他的写作功力便有了极大的提升!

这位“巴顿军神”便是他笔下最强也最让他满意的人物!

“石剑仙,就看你的了。”吴笛的声音显得十分平淡,即使面对千军万马,她同样面不改色!

名为石轩的剑仙微微点头,忽然腾空而起,神情淡然,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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