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是个米国人,不过他长期定居香江,所以说得一口好粤语,对他来说,香江是第二个故乡,他爱这里,爱这里的语言。
除此之外,他是个黑人,所以粤语歌中,他最爱的,就是《光辉岁月》,这首正在讨论,或许有望成为南-非国歌的华夏神曲,在他的心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
而写并且唱出这首歌的人,陆尘,在他看来,比圣父都还地位崇高。
这个看上去年轻,却才华横溢得恐怖的人,竟然在香江做栋笃笑,而且,还做了两次,他这个把对方奉为精神支柱的人,竟然不知道,这不得不说,死个罪过。
为了惩罚自己,他花了一个星期的薪水,请了十几个好友,买了十几张高价黄-牛票,他要看这第三场,栋笃笑《难得糊涂》。
偶像的所有节目,还被称为香江电视史以来收视率最高的一档节目,杰斯当然要看了。
所以之前的《少儿不宜》和《越大祸,越快乐》他都恶补了一遍,发现是真的很有意思,于是,对于今晚的第三场,他更是充满了期待。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这是杰斯的口头禅,他总是会不经意的冒出这么一句歌声,对于酷爱音乐的黑人来说,音乐是第二生命,除了歌声,杰斯闲下来就会踮起脚尖来几步滑步,这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
不过,这也说明了,陆尘已经深入他的心中。甚至,改变了他的生活。
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时间。终于,快八点了。
坐在位置上。周围很是喧闹,整个场馆满满的,比那些大明星的演唱会都热闹,听他们说话的声音,大多都是些香江本地人。
时不时抬手看一下手腕,在可能是第三十次看时间后,时针终于指向八点,而此刻,黑漆漆的台上。也亮了起来。
一道光束从天而降,照射在了舞台中间,那里空无一人,在全场都有些疑惑的时候,一道身影从舞台的左边小跑了出来。
是陆尘。
杰斯高声叫喊起来。
身边的不少女人也是喊着好帅啊,靓仔之类的话语,很显然,台上的陆尘听到了,他伸手示意。道:
“大家安静,你们花钱进来,主要是听我说话的,总有些人认为自己花了钱。就可以一直自己讲自己的,那这钱不是白花了?所以大家安静下来,接下来的时间。交给我。”
全场瞬间安静下来,杰斯吹了个口哨。盯着台上,距上次格莱美之后。这是第二次见到活着的陆尘了,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