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一起上,窑子一起逛
徐长安大营。
薛潘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手中的长枪。
虽然说他没有缺胳膊断腿,更没有在脸上留下男人特有的标志。
可他一起跟着士兵,吃饭,冲杀。这越地的风沙也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少的痕迹。
他从之前姜明的亲卫变成徐长安亲卫,可他觉得作为亲卫没有亲自上场厮杀的感觉,便要求徐长安把他下放。
徐长安看着一脸认真的薛潘,最终点了点头,让他当了一个百夫长,还去了越阳营。
周围的老兵们看着薛潘正俯下身卖力的磨着长刀,他们一个个都围了过来,其中几个老兵龇起了一口黄牙,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着薛潘笑道:“百夫长,你也是越州的人么?”
薛潘头也没抬,手底下长刀和磨石摩擦出了铿锵之音。
“不是。”薛潘简短的回答道。
“那你卖什么劲,您呐,我们可是听说了,您是贵人。有您在,我们这百人小队绝对不会当头冲锋的,我们就在后面跟着干嚎两嗓子,混混功劳就成。”
那长刀与石块摩擦之音骤然停止,薛潘冷眼看着说话的那个老兵,老兵一愣,顿时往后退了半步。
“谁告诉你,上战场打仗只需要在后面混一混就成?”
老兵看着有些愤怒的薛潘,喉咙动了动,可最终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便低下了头。
他们早就得到了命令,明日攻城,越阳营负责殿后,说得直白点,就是最后才上,看如今的势头,他们只是去打扫一下战场而已。
薛潘站起身来,环视了一圈,之前围着自己的数十个老兵全都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他的目光最后落到了那柄刀上。
寻常士兵都是用长枪或者长戈,虽然这两种武器要用得精很难,可老话常说:“一寸长,一寸强”这句话总没有错,这些士兵用长枪对上同样未练得很高深的长刀或者短刀都能取得不少的优势。
薛潘用的是一柄长刀,还配有牛皮刀鞘,打磨得也很精细,刀柄之上刻着八个小字:“百战沙场,不胜不还。”
这柄刀是他当刑部尚书的父亲送给他的。
他的父亲对待这柄刀犹如珍宝,据说当时圣朝和前朝兵戎相见时,一位刀客就是用这柄刀,一人面对近百人把他们四五位日后的栋梁从敌群之中救了出来。
当那位叔父提着刀一路砍杀,冲出重围的时候,他父亲猛然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