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了兔子呢!”
蓝忘机却没对他的调侃有所反应,状似冷淡地道:“问出什么了。”
魏无羡道:“这条路通往义城。石碑上的第一个字是‘义’字。”
蓝忘机道:“侠义之义?”
魏无羡道:“我也是这么问的。也对,也不对。”
蓝忘机道:“何解。”
魏无羡道:“字的确是那个字,意思却不对。非侠义之义,乃义庄之义。”
他们踏着乱丛杂草走上这条岔路,将那块石碑落在身后。魏无羡继续道:“这几位姑娘说,自古以来,住在那座城里的人,十之五六都短命,要么短寿,要么横死,城中供置放尸体的义庄非常多,当地特产棺材纸钱等丧葬阴奉之物,无论是做棺材还是扎纸人都手艺精湛,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蓝忘机没有问为什么城中居民不弃城离走。他们都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此,是很难让他们离开的。只有十之五六的人短命,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说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四五。而且,生在这种穷乡僻野,离了家乡,多半就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盒胭脂是不算好。但现在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