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真是个奇怪的种族,他们“贵壮贱老”,丁壮在族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可以吃好的喝好的,而年老体弱者在族中的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好喝的,没有好喝的,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只要年岁大了都不能例外。
然而,匈奴对他们的祖坟却是极为看重,墓葬一定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金银珠宝自是不在话下。
来到山脚,只见一条白玉铺成的玉阶直通山巅,在火光下,玉阶散发出柔和的玉光。
一瞧便知,这些美玉皆是上品,块块价值不凡。看得一众精锐眼睛放光,恨不得立时挖走。可以这样说,这是他们这辈子头一遭见到如此之多的美玉。
“这”司马尚一脸的震惊,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玉阶,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了。
他是一员良将,见识不凡,远非这些精锐所能比,此时此刻,也是诧异不已。
“久闻匈奴对祖坟极是看中,果如是!”司马尚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大是感慨。
“异人公子所谋之事一准成。”紧接着,司马尚就是欢喜,对秦异人要他们挖匈奴祖坟一事就是赞不绝口。
久闻匈奴重视祖坟,今日所见远胜传闻,这说明匈奴对祖坟极为重要。若是被他们挖了,匈奴还能不追杀他们?他们逃到哪里,匈奴就会追到哪里,莫说绕路三百里,就是绕路三千里三万里,哪怕是追到天涯海角。匈奴也要追。
“算是见识了。”李牧也是一脸的震惊。一挥手。带领精锐直奔山巅而去。
一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把守的匈奴。好在,这些匈奴人数并不多,而且大多还在打瞌睡,这就给了李牧他们以可乘之机,很是轻松就搞定了这些匈奴。
每干掉一队匈奴,就有一队精锐冒充匈奴,把守在玉阶上。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他们就登上了山巅。一到山巅,李牧、司马尚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如同看见老母猪上树似的。
山巅是一个巨大的平台,矗立着七座坟墓。这七座坟墓之奢华,简直到了让人震惊的程度。整个坟墓全是由上等美玉砌成,玉光闪闪,很是奔人目睛。
而且,每座坟墓前有一个巨大的黄金案,没错。是黄金铸成的短案,用来摆放祭品。
这黄金案很大很厚实。所需要的黄金不说万斤,七八千斤是跑不了的。
黄金案上摆放的器具,件件奢华,象牙制品、玉器、金器、珍珠多不胜数,堆得跟小山似的。
这还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