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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让城别走(3 / 4)

西北,投奔尚在清军控制下的宜兴。不过果兴阿信不过清军的战斗力,如果太平军来追,宜兴清军的战斗力估计还不如七巧镇的老百姓。寻求庇护不得,反而添了累赘就不划算了。果兴阿一路杀过来没和任何人打招呼,现在出去求人,估计也讨不到好处,还是靠自己保险。反正七巧镇有于文道拖延太平军,还是取近路,一路向西直接逃回老窝的好。荒村大本营有地堡工事,而且离江南大营又近,太平军人少更本不用怕,人多的话,江南大营也不敢坐视不理。

起初道路难寻大车的辎重走的比较艰难,但熬了几十里路,清军又摸回了来时的旧路,速度立即提了上来。一路快马加鞭,昼夜不停的赶路,狂奔了两日,终于走出了一百五十余里。绕过了溧阳城取道向北,终于熬到了溧水和金坛之间,距离大本营稍稍近了一些,果兴阿才敢下令部队休息宿营。

两天的行军下来,果兴阿换了几次马,终于知道为什么中国人看不上高大的欧美宝马良驹了。大彼得和大胡子骑乘拉车用的都是高大神俊的欧洲马,大胡子全队被果兴阿枪毙之后,他们的马也都成了果兴阿的战利品。果兴阿也自然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坐骑,换成了大胡子那足有两米高的大马。之前只是在七巧镇的城里溜达,高大的马匹就一个字帅。可这次真的开始行军,果兴阿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帅不能当饭吃。

清军主要使用的蒙古马其貌不扬,足足比欧洲马矮了将近五十厘米。但是蒙古马有着难以想象的耐力,吃得也不挑给啥吃啥,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堪称军马的典范。而果兴阿帅的不行的高头大马,虽然短距离速度极佳,但是耐力差的可以,步兵还没走累呢,这牲口就不行了。吃得更是过分,比果兴阿还挑食,实在是个难伺候的家伙。逼着果兴阿一路上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矮小的蒙古马背上。

果兴阿暗暗下决心,等有了机会,一定要改良马种,既不能像蒙古马这么小,也不能像欧洲马那么娇贵。这个果兴阿到是多少懂得一些,因为前世果兴阿生活的地方,就是新中国培育优良马种的地方,无论是挽马还是战马,果兴阿前世都见过。而且现在果兴阿拉车用的挽马就是欧洲的某种重型挽马,果兴阿看着这些巨兽就开心,一吨多的大马,太刺激了。将来和蒙古马混个血,集合两种宝马良驹的特性就完美了。

“大人今夜还要不要赶路!”丰升阿来请示行止。

“不走了,太累了,今天就这歇了。于文道现在手里家伙比我们当初可强多了,又有城墙又有地道的,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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