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两宫太后知根知底,他们如果拿这六个字说事,等于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必须得到印章的八大臣,只能在谈判中步步退让,尽可能的减小损失。但是他们鸡毛蒜皮掰扯到第三天的时候,杜翰忽然发现,这些天大家都忙着算账了,他们忘了一件大事。
清沿明制,凡皇帝驾崩后,在没有“恭上”庙号、谥号之前,为了区别于“今上”(新皇帝),统称“大行皇帝”,皇太后皇后也是如此。而当大行皇帝初崩之时,皇太子还没有正式登基,更没有年号。但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所以一般等皇太子在大行皇帝的灵柩前即位之后,即称之为“嗣皇帝”(意思大概和“准皇帝”差不多),其实嗣皇帝只不过是接收了皇帝的权力,严格讲起来其身份仍然只是皇太子而已,因为此时他还没有正式在太和殿举行登基大典。但是这嗣皇帝灵前继位这一步是不能少的,不然就等于没有皇帝了。
不过这些天,八臣和两宫太后一直在忙着谈判,具体负责典礼仪制的礼部官员又大都在北京,所弄出了一个贻笑千古的笑话。八大臣既未在咸丰皇帝驾崩的当天(也就是七月十七日)立即奉皇太子于柩前即位,却从七月十七日咸丰皇帝驾崩当日,就已经开始以“新皇帝”的身份下“上谕”,而且称“朕”,晋封嫡母(咸丰皇后钮枯禄氏)和生母(懿贵妃叶赫那拉氏)为皇太后。从法理上讲起来,由于八大臣的疏忽,在这三天里,大清王朝应该是处于一个“没有皇帝”的时段里。
虽然想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晚了,但总比一直忘着强。谈判只能紧急叫停,大伙又忙活起了灵前继位。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日,内阁再颁“喜诏”,宣布皇太子载淳秉承大行皇帝遗命,即位为嗣皇帝。直到这一天,大清才算有了新的皇帝。
虽然只是个礼法问题,但是肃顺等人还是一身的冷然,他们太大意了。这事可是有很大的政治风险的,万一载淳的那个皇叔想不开,直接以国不可一日无君为理由,自立为君,八大臣他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有了这么一个风波,在经过长达四天的谈判以后,八大臣和两宫终于达成了如下妥协:(一)奏章送呈皇太后御览;(二)凡“上谕”皆由八大臣拟定,皇太后批准后盖章,文首盖东太后的“御赏”印,文末盖西太后“同道堂”印,缺一不可;(三)任免高级官员,由八大臣提名,皇太后裁定;一般官员的任免,则仍由八大臣提名候选人,然后在皇太后的监督下,由小皇帝用类似“抓阄”的办法决定,先抓中者为正,后抓中者为副。虽然最后抓阄这招有点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