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北战争和日本内战时,大显神威的斯班瑟七连发步枪。这玩意儿在枪械发展上几乎走进了死胡同,而且只能打小口径子弹,威力小不说,装弹也特别繁琐。因为枪体短小,还几乎不能拼刺刀,完全不符合实际需要。第二种是亨利-温彻斯特十三连发,这玩意儿和斯班瑟七连发步枪,几乎是一回事,而且造价更高,打猎还行,上战场根本不合适。再有是伯丹步枪,这东西可靠性很好,结构也比较简单,但是真心不适合中国人。伯丹步枪与老毛子的大部分东西一样,质量上很皮实,但是用起来很费劲,也就是传说中的“脚蹬式”步枪,果兴阿可不想自找麻烦。
美国还有个雷明顿1867,枪是好枪,历史上李鸿章还大力仿造过。但是雷明顿就是不走寻常路,别人都是后拉栓动,他偏偏是滚动闭锁式,子弹也是很膈应人的边缘式底火。兵工厂的技术人员都是半路出家,他们做什么都需要经验的积累,雷明顿不能提供任何有意义的经验,所以也被果兴阿放弃了。
英国还有个马蒂尼-亨利步枪,采用的是下降闭锁式。这把名枪陪着大英帝国打了小半个世纪,战功赫赫,但是也有和雷明顿一样的问题,有点非主流的意思。而且这枪口径大,后坐力太猛,像中国的南方人的体形都用不了。虽然果兴阿麾下多是粗胳膊大腿的北方大汉,但是把自己肩膀弄得生疼,也是犯不上。
然后还有哈乞开司步枪,这枪据说不错,但是属于稀有古董,前世果兴阿根本就是听说过,根本没弄到过它的相关资料。好是好,但果兴阿就知道个名,再好也做不出来。而且这玩意儿会这么稀少,也充分说明了,它并不实用。
剩下的最后两个选项,一个是毛瑟1871,一个是夏塞波步枪。夏塞波步枪无疑是外观最漂亮,性能最好的,而且有了固安军的定装弹药,性能还会有所提升。但是出于某种潜意识里的个人喜好,果兴阿更倾向于毛瑟。
毛瑟步枪最早定型的67式和69式,都有较大设计缺陷,1871型不过是较稳定的一型,也不是完美的。仅就性能来说,在和它同时代的步枪里,并不算佳作,样子也不怎么好看。但是果兴阿出于中国人对毛瑟的钟情,还是更偏爱毛瑟一些。
最后实在下不了决心的果兴阿,把毛瑟和夏塞波的图纸和料表,都发回了兵工厂,想让兵工厂看看到底能做出那个来。兵工厂研究实验之后的结果,却给了果兴阿一个意外之喜,三种图纸他们那种也没做出来,但是他们搞了个混合体出来。再做了一定的适应性改动之后,枪体主要是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