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到了一个与满洲很有几分神似的地方,这里荒芜却又生机盎然,这里荒蛮却是一块英雄纵马驰骋的天地,当然这里是美国的西海岸。
不过这里并不和谐,像所有的蛮荒之地一样,这里充满了杀戮和血腥。慕顺他们刚刚搭建好了营地,便遇到了一脑袋羽毛的壮汉的突袭。这些红色皮肤的家伙,个个彪悍异常,而且他们的攻击实在太过突然,慕顺等人连回帐篷里取枪的机会都没有。不过还好,这些异域壮汉也没有枪械,他们的武器以弓箭和斧头为主,而且斧头也不像铁器。
慕顺旅行团的成员,全是旧式武官出身,都是常年练拳举石锁的人,徒手格斗也不怵这帮壮汉。一场鼻血混合着门牙的殴斗,因为一件很奇怪的事停止了,当原黑龙江副都统爱绅泰老将军下场参战之后,红皮肤的壮汉全都停止了进攻,他们似乎对爱绅泰很感兴趣。
爱绅泰当年随特普钦镇守黑龙江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但是他的思维太过陈旧了,还都是八旗劲旅的那一套,自然就和很多老派军官一样被果兴阿给清退荣养了。爱绅泰不仅思维老,做派也老的可以,他虽然归顺了果兴阿,但依旧穿着长袍马褂,留着花白的辫子。北满州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过时的东西,但是爱绅泰却认为这是他的荣耀,八旗子弟可以死,但是绝不能没有自己的辫子。
所以参与斗殴的爱绅泰,依旧是朝服补褂顶戴花翎,脖子上还盘着大辫子。来袭的壮汉也有辫子,脑袋上也有羽毛,而且比爱绅泰的一根羽毛要壮观的多。当发现爱绅泰与他们的共同点之后,有着棕红色皮肤的印第安人,觉得慕顺一行似乎不是敌人。印第安人的敌人是白人殖民者,慕顺等人可没有一个是白人,反而是和他们肤色相近的黄种人,再加上辫子和头上的羽毛,这些还没见过华工猪仔的印第安人,把爱绅泰当成了来自其他部落的自己人。
慕顺没有会说印第安语言的翻译,不过印第安人会说英语,双方很快就取得了交流。慕大侠为首的一行中国人,向来信奉不打不成交的俗语,印第安人也不会因为拳头的接触而成为敌人。所以斗殴结束之后,刚刚打落了对方门牙的好汉们,便喝起了慕顺带来的满洲烈酒。酒精可以让男人们很快成为朋友,哪怕双方的语言不同,也一样可以用一口闷来表达感情。
印第安人的酋长乌鸦,非常感谢慕顺赠送给他的部落粮食和酒,所以他盛情的邀请了慕顺一行人到他的领地做客。印第安人射猎为生的生活,让慕顺一行人找到了八旗祖先的感觉,所以他们非常享受住在乌鸦部落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