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他运气不太好,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秀恩爱的,气得他心肝疼。
“媳妇啊媳妇,你在那里?”蓝皓一边给血儿顺毛,一边念叨着。
老早之前师母就给他介绍媳妇(确定不是你自认为的媳妇),可现在师傅师母都结婚快一个月了,他还连他媳妇一根毛都没看到。
哎,等待真是让人焦灼。
特别是在这种随时随地都能遇到小情侣秀恩爱的日子,他就更加焦灼了。
“你个渣渣,烦死人了,念得我耳朵都快聋了。”在蓝皓念第一百零八遍之后,血儿忍不可忍的一脚将其踢开,自己去浪。
虽然它的钱被祁妙收走,但烤鸡店的老板还欠它两千铜币,可以吃三十只烤鸡,哇咔咔,它真是太聪明了,没钱也可以弄到好吃的。
“大哥,你存在墨行中的钱都几个月了吧?”
血儿正为自己有好吃的而开心,就听路过的两人在一旁谈论有关在墨行存钱的事,连忙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
钱啊,血儿的最爱。
不然它怎么可能连字都不会写,却对数字如此敏感,普通算数之类的,对它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其熟练程度,甚至直逼金尽。
“公子,我喜欢你,可以留个地址,等你到年龄了我让家父去你府上提亲吗?”年约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怯生生走到蓝皓面前,将一朵火红的玫瑰递向蓝皓。
十一月十一日,众所周知的光棍节。
可北冥国的光棍节却有许些不同,因为这天,也是众所周知的发型相亲日,适婚的少爷小姐都会拿着一束玫瑰上街游荡。
若看到适合的对象,可将手中的玫瑰送与对方,若对方接受,则可由其父亲商定之后定下婚约,选择合适时间成婚。
当然,像蓝皓这样十二三岁的小少年还不属于“适婚”行列,不过谁让他颜值高,又有钱呢?
一身蓝色云翔符蝠纹劲装搭配银制项圈,腰间还挂着一个成色极好的白色玉佩,一举一动间自带风流,一看就知这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也不怪这女孩会不顾蓝皓的年纪,直接上前询问。
“……这位姑娘,虽然我也挺喜欢你的。”蓝皓将女孩推开,不知从那拿出一把扇子,左扇扇又扇扇,颇具风流的感叹道:“可是小爷已经有媳妇了,所以只能辜负你的好意。”
他可是有媳妇的人,要是还招惹别人,他老妈秋千浔估计会直接给他收拾铺盖——让他滚出家门。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