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正常哺乳动物的内脏和骨头,会占据体重的五分之三,其中内脏的重量就可能占据五分之一,当然,内脏也算上体液重量了。
后世品种比较好的肉食猪,牛,出肉率也就百分之四十五左右。
而且内脏虽然也是肉,但是跟纯肉相比,在没有任何调料和烹调技术的情况下,大部分内脏的味道都不会被人接受,但是这些内脏对于肉食动物,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是当诱饵的不二人选。
内脏浓郁的血腥味(对个别物种而言是腐臭味)对于肉食动物的吸引力相当于咖喱对于阿三的吸引力,辣椒对于湖南银的吸引力。
“这里,把肚子切开,内脏都清理出来。”王诩指圆鼓鼓的肚子说道。
墨壬没有多问,接过瑞士军刀再次开始解刨工程。
墨壬是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但会打猎,更会解刨猎物,在王诩没来之前,他都能靠着不算太锋利的骨刀和石刀剥开一张完整的兽皮给族人做成衣服。
现在手中有了利器,更是如鱼得水,虽然驼鹿皮糙肉厚,但是耐不住墨壬刀工刁钻,三下两下就将驼鹿的肚子划开了。
内脏像是山体滑坡一样从裂缝中流了出来,场面让人不忍直视。
“传闻鹿心有仙灵之气,鹿肝为明眸神物,就这么浪费了?”王离倒是津津有味的凑过来观看,嘴里还在嚼着烤肉。
王诩本来没感觉恶心,但是被王离恶心到了。
他上辈子见过最牛的就是医学院的朋友了,对着各种生物的尸体吃盒饭什么的,简直是刷新他的三观,但是没想到王离小小年纪,口味就如此之重。
“谁说要浪费了,鹿心可以拿回去吃,鹿肝就算了,有点大,你要是喜欢就切一块。”王诩捂着嘴离开,现在空气中不止有血腥味了,还有别的味道混杂了。
“鹿鞭。”王离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某处。
“你要是不怕盛阳而亡,也给你带走。”王诩白了他一眼。
“可惜了,如此巨物。”王离莫名的低头叹了口气“在这蛮荒之地,耶耶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们族里的女人长得都太丑了,就一个墨怜还能看。”
“我劝你还是想一下怎么好好活着吧。”王诩微微挑眉,轻嗤道。
“哦,我懂了。”王离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
王诩白了他一眼,让躺在石头上晒太阳的墨狼起来干活,把之前的陷马坑都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