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朗觉得死缠烂打不行,他准备改变策略,以退为进,日久生情,润物无声,所以还是关系退回到原来的位置,不管怎么说,他是不会放弃的。
车子很快驶进了一高档小区,宋合欢忍不住问,“你家?”
白朗点头,带着她进了一座独立的别院,一看就价格不菲。
真是有钱人,买房子就跟买瓶水一样简单。
宋合欢肚子饿的咕咕叫,白朗这家伙,不带她去吃饭,回家干嘛?
白朗翘起二郎腿,指了指厨房,这是让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吗?
“不会。”宋合欢坐下来,拿起一个苹果啃了一口。
“好吧。”白朗进了厨房。
宋合欢有些纳闷,一看他就是纨绔子弟,除了会吃,怎么可能会做饭。
果然不会,看那笨手笨脚的样子,宋合欢都怕他把厨房给烧了,嫌弃的把他推一边。
白朗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自告奋勇,“我帮你打下手。”
“你行不行啊?”宋合欢撇嘴。
白朗一边洗菜一边说,“小看我啊,我十岁以后就不在家住了,吃不惯外面的饭,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动手。”
宋合欢纳闷的看着他,不是吧,怎么看他都是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少爷。
白朗收起了平时的吊儿郎当,苦笑,“我爸妈感情不好,幼儿园开始我就上寄宿学校,初中住在外面住,我一直都不喜欢那个家,其实,我并没你所看到的那么快乐。”
宋合欢不由得同情他了,谁说有钱人就过得幸福,从小没有父母陪伴,好在他心理强大,内心健康,又活波开朗。
不由得想起自己的身世,从没见过父母,是小姨和外婆抚养长大,不过小姨对她很好,她并没有觉得自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亲情从来没有缺席过,还是比白朗幸运。
“从小到大,只有我哥对我还好。”不过老哥最近也莫名其妙,总是针对他。
“好了,父母给了生命,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他们也没有丢下你不管,你也衣食无忧的长大了,人不应该生活在愁苦中,我们改变不了所处的环境,可以改变自己,你做的不错。”宋合欢安慰他,并对他露出赞许。
白朗的眼神有些热切,总算知道为啥喜欢她了,她总是这么积极向上,这么看得开。
门口传来敲门声,白朗以为自己定的花到了,慌忙丢下手里的菜就去开门。
一打开门,哎呦我去,不看则已,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