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卷宗的最底下,在一个袋子里,竟然还有三张照片,三个男人的照片。
这三个人,就是警方所怀疑的犯罪嫌疑人。
第一张,是一个胖子。他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一双呆滞的眼睛。照片下面的备注,显示这家伙是一个惯犯,曾经因为性*侵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而入狱,刑满释放刚出来没两年。
我有点鄙视这家伙,于是,把那照片翻了过来,又拿起下一张照片。
看到这张照片,我却大吃了一惊。
因为,这张照片上面的这个男人,我认得!
这,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中年男人,他是一个秃头,目光凶狠,满脸都是横肉!
怎么会是他?这,不就是我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曾经见到的那个秃头警察吗?
没错,就是这家伙!他在审讯室里杀死了一个流浪汉,就当着我的面!
我看了一下那照片下面的备注,原来,这家伙并不是警察,而只是一个油漆匠,有人举报说:这家伙曾经鬼鬼祟祟地跟踪过一个被杀的女生,而且,事发当天,他也没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
敢情这家伙根本就不是警察,而是被警方怀疑的一个嫌疑犯啊?
可是,为什么我竟然会把这家伙当成警察了呢?难道,这又是我的幻觉?
看到第三张照片的时候,我就更加诧异了。
这一张,竟然就是在警察局的门口,我捡到的那张通缉令里的那个通缉犯。
可是,这照片,就跟通缉令里的一模一样,也是被撕扯掉了,只能看到他那张瘦削的下巴,还有下巴和脸颊上的络腮胡。
更奇怪的是,这张照片竟然没有附上任何记载,什么都都有,只是在照片下面画上了一个大大的红色问号?
为什么警方最后会把这个没有任何记载的络腮胡子男人,当成通缉犯了呢?难道,是警察已经掌握了他犯罪的某些证据,或者,是因为这家伙畏罪潜逃了吗?
这是很有可能的,既然能被警方列入到嫌疑犯的范围,那这家伙绝对有某些可疑之处。而如果这家伙又突然失踪了,警方当然就会把一号嫌疑人的位置让给他。发出通缉令,也就是在情理之中了。
可是,这刑事案件的卷宗,跟我的玛丽又有什么关系?玛丽的那个档案呢?刚才不是明明还在我手上吗,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呢?
我虽然痛恨这杀人犯,可是,我眼前的任务,是找到并救出玛丽。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