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老板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男子,所以听到打扮另类的木剑少年这样说,并没有震惊,反倒是笑道:“你小子连杀只鸡都不敢,还说要杀人,咋的,出去混几年,就真以为自己是职业杀手不成?”
这间在巷子里别树一帜的饭店叫做北苑饭馆,老板名叫马剑,性格豪爽,有一女儿,老婆在生下女儿后就跟着一个当地的有钱人跑了,留下父女相依为命,马剑一个人撑起整家饭馆,好在他厨艺不错,这几年也算是咸鱼翻身,饭店生意和口碑都不错,过上了小康的生活,马剑说不怨恨那个出轨的女人不可能,但生活不就是这样喜欢干这种逼良为娼的把戏,或许一开始恨不得把那个夺人所爱的有钱人给弄死,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理解了当初女人的选择虽然现实但却没有错。
少年叫刘公瑾,名字很高雅,但为人却一点不高雅,此时坐在马剑面前,坐姿很不优雅,一只脚挎在椅子上,嘴上叼着烟,十足的流氓痞子模样,马剑捡到他的时候,这孩子十二岁,是个乞丐,差点冻死在自家饭店的门口,是善良的马剑把他带回饭店养活了,少年在饭店当了两年的杂工后便离开去闯荡社会了,最喜欢就是挎着一把木剑当大侠,做梦都像要成为行侠仗义的大人物,这些年这个习惯倒是一点都没有改变。
刘公瑾坐没坐样的抽着烟,抬起头望着马剑说道:“马老头,你可别小看俺,俺离开这饭店之后可是有奇遇,现在武力大涨,剑术更是登峰造极,武侠里面的剑客都是一剑能断山断江的,我没那么牛逼,但我这一剑把你这破饭馆给劈成两半还是没有问题的。”
“吹,继续吹。”马剑哈哈大笑,伸手敲了敲少年的脑袋乐道:“你这中二病啥时候才能好啊,人总不能一辈子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吧。”
衣着打扮朴素的刘公瑾不屑的撇了撇嘴道:“不信算了,潇潇呢,还没放学啊,用不用我去帮你接她。”
“额?都到这个点了。”马剑望了望墙上的时钟道:“反正你小子闲着没事,就去帮我接一下呗,潇潇那丫头这几年可没少挂念你啊,见到你一定很开心,不过怎么久没见了,也不知道他记不记得你长啥样,我给打个电话,难得见你小子有良心回北海,今晚就在这里吃,住上一段时间也没问题,包吃包住。”
“还是马老头大气。”刘公瑾举起大拇指道。
马剑摆了摆手道:“少说这些矫情话,咱老头早就把你当做半个儿子了,赶紧去接我宝贝女儿,顺道要是见有人敢调戏我闺女,你就把那些臭小子给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