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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人物篇(下)(3 / 4)

外,境界也会提升,不过他只吃过一次,还是吃了同为戒律的同伴。即使他再贪吃,也不会选择去吃人。成为戒律的时候,暴食依然没有杀过人,算是对自己是佛门中人唯一的坚持。

十大戒律之一。暴食的原名是墙柱,原本是大悲寺的一个僧人,因为犯了饮酒、食肉等各种关于吃的戒律,而且因为食量巨大,大悲寺已经养不起他,便把他的法号收回,逐出寺庙。暴食原本修行的是辟谷,但是事与愿违,反而暴饮暴食,还有了吞食食物后可以拥有食物的特性。吞下岩石后也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变成石头一样坚硬,甚至是金属。但是吃下去的东西一旦消化完全之后,能力也就消失。他吃了一整条鲸鱼,足够他游到了莱国。原本他是想在莱国宣传佛教,最后遇到了迷智,被迷智带进了戒律的队伍里。他镇守天守阁的第一层,原因也是食物刚进门就可以送到他那里。

编号:0046

姓名:盗窃性别:男种族:人类年龄:33岁身高:166cm体重:57kg样貌特征:身材矮小,身上有很多小袋子,一把匕首放在衣服中,在所有人之中看起穿着最简陋,其实腰缠万贯。头发是散发,看似柔弱,但善于伪装自己,会让轻视自己的人吃尽苦头

境界:脱凡二重

武器:匕首,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招式:移魂术·以物换物,能够通过自己能力,把自己拥有和对方等价的物品强行交换,包括灵魂,肉身。如果要换取对方的钱袋,那么自己必须也有类似钱袋的东西,不过钱袋里不一定要有等量的钱,只要有一枚钱币就可以发动能力,可以以小博大。换取对方的灵魂后,对方无法支配原来的身体,灵魂进入盗窃的身体中。之后可以杀死盗取的身体,再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发动以物换物除了以上条件,还要在一定的范围,所以他的身上那么多口袋都是为了可以和对方对调东西而准备的物品

十大戒律之一。盗窃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的父亲在学会了移魂大法中的以物换物法术之后,行侠仗义,最后却惨死。他在家中找到他父亲遗留的秘籍,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还不够,最后在迷智的帮助下成功学会了移魂术·以物换物。他明白行侠仗义也只是杯水车薪,即使他是个盗贼也是明白穷人的东西是不能碰的。要想这个世界没有抢劫和盗窃,那就要让所有人都能够富裕起来,但是靠他一个人的能力是不够的。迷智告诉他大名可以让莱国的穷人消失,他相信了迷智,毕竟对方有看到未来的能力。不过他留在戒律之中也是为了监督大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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