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纯正的野猪四肢粗短,下盘稳健,身覆鬃毛,坚硬非常,想杀掉或许不难,但要用一把小小的匕首,将野猪掀翻在地,连带着刀柄整根没入,就需要绝强的力量了。
燕姝当下侧目,就见一个男子从溪水中缓缓走出。
那人赤着上半身,面上顶着一脸浓密的胡须,双眼处覆着半块泛着乌光的铁面,一头墨发精湿染水,四散凌乱,粗犷张狂,男子的身量极高,身材更是无以伦比的健硕,古铜色的肌理宛若千锤百炼的精金,每一丝每一毫都诠释着力量与俊美的完美结合,随着他的走动,晶莹的水珠环绕在他的周身,泛着点点金光,让他整个人宛若骄阳,离得老远,便能感到密密麻麻的热力扑面而来。
不得不说,这是燕姝见过的最完美的身躯,每一处都是黄金比例,从头到脚,从肌肉形状到筋骨密度,无一不是巅峰,无一不是完美。
唯一的缺憾,恐怕就是身体上的伤口了。
这个男子的身上横亘着数十道伤疤,有的在背部,有的在肩头,饶是已经愈合,也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凶险。
除了这些陈年旧伤,男子的右臂上还有一处新伤,一寸有余,伤口颇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好好处理,再加之刚刚动了手,伤口明显有崩裂的痕迹,鲜血沿着他的胳膊蜿蜒至手腕,宛若一条血色游龙,称着那一身勋章,非但没有破坏他身躯的美感,反而让男子愈发灼人,狂野无比。
燕姝不禁心生感叹,要是铮哥和锦爷在这儿,估计口水流的能把这条山溪给比下去。
用她们俩的话说,抛开脸不谈,这男人简直就是会动的发电站,行走的荷尔蒙,让人做梦都想要睡他,睡他,睡他的存在,但在燕姝的眼里,这样完美的身体……不做成标本,留给后世研究,可惜了。
那男人上岸之后,大步流星的走到野猪身跟前,右手在野猪坚硬的鬃毛上一抹,将匕首拔出,手腕大开大合的一甩,抖落匕首上的鲜血,这才看向了燕姝。
刹那,四目相对。
燕姝只觉得男子的眸光宛若两轮烈日,当头直射,十分迫人,说来,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般压力。
嗯,如此气势跟这副身躯倒是相配,不能做成标本,倒也不算太可惜。
相比较于燕姝没有一丝波澜的面瘫脸,男子的动作明显顿了顿,不是因为岸边少年面上骇人的胎记,而是因为那小子的眼神。
怎么说呢……那小子的眼神明明冷淡到不行,却盛了几分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