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关东日报社。
沈煜坐在桌边,正在奋笔疾书。昨天和顾从周聊过天后,沈煜突然福至心灵,觉得自己可以好好写一篇关于闹鬼案的文章。吉祥布坊的这桩案子闹得全程沸沸扬扬,而作为案件的亲历者,沈煜着实掌握了些外人所不知的秘辛。这些如果都写出来,绝对会是一篇好文章。于是今天到了报社后沈煜就开始伏案写作,一上午的功夫,他已经写到自己和于师傅是如何自己制作“闹鬼照”,借以证明贾承新的照片有假了。正写得起劲,突然就听到旁边一声惊呼:“沈煜!你!”
沈煜被吓得一个激灵,差点把笔扔了。他回头一看,发现胡学勤正双目圆睁地看着他,也不知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干嘛啊你,见鬼了啊?”沈煜继续奋笔疾书。
“你你你!”小胡记者指着沈煜,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震惊,“你手里拿着的是……中华的钢笔?”
沈煜这才搞清楚胡学勤在震惊什么,他忍不住道:“我说你,至于大惊小怪成这个样子吗?”
“这可是中华牌的钢笔啊,十几个大洋一只呢!”小胡记者坐到了沈煜身边,一双眼睛恨不得要黏在那只钢笔上了,“我说沈煜,你最近是发财了吗?居然能买得起这么好的钢笔了?”
“发财?我破财了还差不多。”沈煜撇嘴,“这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我的钢笔坏了,所以借他的来用用。”
说起钢笔,在年轻人中也算是个时髦物件了。早些年钢笔还只是达官显贵或是留洋回来的人才能用得上的稀罕物,不过随着这两年洋货的日益普及,钢笔也变得平常起来。时至今日,学校里读书的学生大多数书包中都有一只自己的钢笔。不过钢笔也是分贵贱的,大多数人用的都只是一两块大洋一只的普通牌子,而像“中华牌”这样十几个大洋一只的钢笔,仍是有钱人才能用得起的奢侈品,也难怪小胡记者会如此眼馋。
“你这朋友是谁啊?居然随手借人的就是中华牌的钢笔?”胡学勤追问,看那架势,似乎巴不得立刻攀关系结交。沈煜觉得好笑,刚想开口作答,突然听到门口那边传来呼喊声:“沈煜!”
“来了!”沈煜应道。他起身看向门口,竟意外地看到了李副官的身影,而后者还微笑着冲他招了招手。
“我待会儿再和你说。”沈煜忙对胡学勤说了一句,然后便赶忙起身,快步迎了过去,“李副官!您怎么来了?”
“哦,路过这里,就过来看看。”李副官一贯的和气神色,他看着沈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