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解决了运河事件之后,我的名字在村子里面就有这么一点名气。
我的两个媳妇都夸我聪明。
村子里面的人对我也是刮目相看。
唯独我爷爷总是和我唱反调。
我这么一出名,我爷爷看我就不乐意。
我爷爷告诉我,什么事情都是枪打出头鸟。
你要是名气大了。
那么麻烦的事情就一定会多。
我一开始不信,出了名不是一件好事吗?
起码村子里的人不可能再看不起我,也不能没事开口就叫我小兔崽子。
最主要的是开着运河这件事情也不需要我做了。
村长说这种事儿交给力气大的人就行。
像我这种聪明的娃子,应该做点别的用脑袋瓜做事儿的事儿。
我还高兴了两个多礼拜,但是很快事情就发生了逆转。
这事情还是要说上头一个政策开始。
在这一年,正好是一些反黑除恶的日子,上级政府到了县城,下了一纸文件。
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扫黑除恶,另外把一些悬而未决的案件进行详细调查。
争取做到案无冤案,案件有解。
本来这是一件好事情,说本来就是大家工作再认真一些和我也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边儿。
但是到了县里的县长,就有点大脑袋了。
上头文件有这么两条规定,到了下头那就会更加几条。
加来加去规定就越来越多了,这也是常有的事情。
到了县里有这么一个县长,看了这个命令之后就开始发昏,于是自己私自定了一个文件,并且下发出各乡镇各村。
这个文件可就怪得很了。
叫做悬而未悬。
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是有案件,甭管是以前的还是新发生的。
凡是被叫做悬案的。
全部取消。
话说白了就是,只要是曾经的悬案,到了这下达这个文件为止,这些悬案就不再叫做悬案是处于正在破解之中。
这些东西和现实明显是不相符的。
不可能每一个案件都是面面俱到全部给解决,有一些成年的案件都过了十多年之久,还有一些几乎已经面临着到达法律的界限。
这种案件他根本就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解决的。
但是到了县长这不行。
甭管是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