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周边没行尸。僧人刚巧路过,就把它给放了出来。
随后把随时带的吃的,又给那条狗分了一些,然后留下一部分吃的,就准备离开那里了,当时没有想过把它带回去。
可当他要离开时,那条狗一直盯着他看。开始僧人以为是他在看食物,以为这狗还嫌不够,干脆又分出一些给它。
这次他刚走没几步,那条狗又拖着被他包扎好,受伤的那条腿跟着他。他渐渐发现狗没看一眼食物,似乎是舍不得他。
思考了一会,他决定带上这只狗。鉴于今天是星期天,他也就为那只狗取了名字,名叫“星期八”。
后来自己搜寻补给,这条狗都主动帮忙分担,帮他携带一些东西。久而久之,星期八即是他的搭档,也是他的家人。
收拾完东西,僧人把一块骨头丢给星期八,星期八就卧在门外守着,他自己回到里屋休息,熄灯睡觉。
月光照在窗口,形成一束亮光照进来。地下室里,科威尔一个人背对着门,坐在角落一言不发,他的肚子咕咕的响。
已经饿了一天了,他滴水未沾,嘴唇已经干裂。胃里空空如也的,迫切需要进食的欲望,正在悄无声息的折磨着他。
又忍了一会,他看了一眼白天自己踢翻,贴在地上的三明治。他脱了一口口水,伸手将它给抓起来。
用手把灰扫了扫,他一大口咬进嘴里。沙粒夹砸灰土,又被倒洒的牛奶浸泡了一天,非常难吃,让他感觉自己是在吃大.便!
即使这样,他还是狼吞虎咽,很快就将那快三明治吃光,还犹豫未尽的抿了抿手指,把残渣也吃干净。
吃完东西,他仰头靠在墙上,身子盘坐在地上,望着外面的夜空。仅有的一只好眼里,写满了辛酸。
他没想到,一个堂堂小镇之主,一个呼风唤雨,拥有一切的他。如今会被当狗一样,用铁链子拴在地下室,很是可笑。
日月如梭,白昼交替。一转眼,科威尔被关在地下室里,已经一个月了。每天除了僧人送饭时候,其余他都是一个。
那种孤独,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到。他渐渐的开始顺从,不在反抗,脾性也有了好转,开始接受他带的一切食物。
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脏乱的遮住眼睛,胡子拉碴。他每天会在窗口偷看僧人,发现他每天清晨,都会在河边练武。
他拿着自己的竹棍,会站在远处练上一阵子,也不知道科威尔,是不是真的太过无聊了,每天都会看。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