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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编剧小组的小黑屋内,他们正在就一些容易侵权的角色形象进行重置。
曹一方和郝韵莱激烈的讨论了半天,没整明白,随后原作者十天一觉认为自己似乎应该给编剧小组做出一点点贡献,他说:“其实我们得把角色形象分成两类。”
两人黑着眼眶看过去。
他继续说:“一类是必须修改的,譬如我在里用了电锯惊魂中的经典木偶形象,我甚至把他的形象描写的分毫不差,名字也依然是比利,这显而易见是侵权的。”
曹一方忍不住吐槽:“怎么感觉你理直气壮的样子……”
“哈,法律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上80%的事物都在灰色地带,如果统统都要绕着走,人生会很艰难……”
十天一觉恬不知耻的说道:“网络是个非常非常狭小的市场,虽然读者基数很大,但是99.9%的作者依旧只是为爱发电,这么不赚钱的行业,基本上没有人会来找你麻烦……反正官司打赢了也赚不到钱,还耽误工夫。”
他补充了一句:“况且……我们的著作权保护法向来薄弱。”
曹一方道:“说正题,我们没时间了。”
“好,正题就是……虽然可以这样,电视剧理论也可以如此,但是为了规避那一点点风险,还有顾忌舆论,你们可能还是需要把事情做得干净。”
他说道:“比利这一类完全照抄的形象必须要改,但是另一些大可不必,比如用天马流星拳,穿天马座圣衣的小马哥。”
曹一方问:“别人不会说这是抄袭星矢的形象吗?”
十天一觉反问:“如果你拍一部都市喜剧,里面有人玩cosplay,算不算侵权?”
曹一方大概知道他的意思了。
十天继续道:“假如我写了一个奥特曼,身高也有三四十米,打斗方式也差不多,这又是侵权;但是假如这个奥特曼只有正常人的身高,人设特质也是原创的,只是偶尔披一下它的衣服……这又不是了。”
郝韵莱吐槽:“你这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十天得意道:“好说好说。”
郝韵莱不可思议道:“你觉得我是在夸你嘛……”
曹一方联想了一番剧情,然后建议道:“所以我们要界定,玩梗和侵权的边界……我想了一下,其实你写这些角色主要是为了玩梗,电视剧中我们也可以玩,你们想想看……”
“塑造一个类似电锯惊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