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下文,于是就继续往下说,大致的做了一下总结。
“不是基本都定性是意外事故了吗?那还调查什么啊。”按照警方取证办案的程序,事情应该已经到此为止了才对。
“光是现在就还牵涉到一起命案啊!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量刑差很多的。”实习女警官反问我。
“如果觉得他无辜的话,那就当做是他精神受刺激不正常了来判不就完了嘛。”我记得精神病患者好像是可以减刑还是免刑来着的。
“就怕到时候出现新的受害人。”实习女警官摇了摇头,“我们副队的意思是,警察的职责是抓捕罪犯,如果这些事情背后可能还有别的犯罪嫌疑人的话,那我们当然就要继续追查下去。”
有趣,“那我就争取一下优秀市民的表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