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之所以能够迅速站在食物链顶端,并统治地球,靠的就是使用和制造工具,以及使用火种!
火堆越来越大。
大腚也许是适应了火光,开始主动靠近,毕竟离火近的地方更暖和。
打开背包。
王奎从里面拿出了野兔,放置一下午,野兔的尸体已经开始僵硬了,但这并不妨碍他用猎刀剥皮处理。
“你们看,跳骚都在背包底下,尸体没有温度,它们会主动离开,现在都已经死了……”
倒掉背包里的脏东西,他拔出零度容忍猎刀。
这把猎刀是弹出式的。
按一下安全锁,刀刃会“咔”地一下,弹出来。
水滴形的利刃,锋利无比,在野兔的腹部划过,表皮、真皮、筋膜,一层层剥开,直到裆下。
手伸进入皮中,因为放干血液的关系,里面已经不滑腻了,而是有些干涩。
一直深入,摸到后腿,王奎用力一拉,大腿肉便被生薅了出来。
如法炮制,他又拉出另一条腿。
下身被扒光,那就容易了,拽着两条兔腿一直向上,就像脱裤子一样,整张皮子就被完美地扒了下来!
“对于以前的老猎人来说,剥皮割肉,是基础必修课,碎皮没有整皮贵,所以剥皮强调的就是一个完整性,刀口开的越少越好,现代的生皮剥扒技术,就是从猎人时代传下来的!”
剥皮完毕,就是切腹!
王奎不需要用到内脏作诱饵,除了心脏和肝留给了大腚,其它的部分都是寄生虫和粪便,全被扔进了火堆里。
“我吃一个大腿,剩下的都给你吧!”
切下一条后腿后,他把剩下的大半,全给了大腚。
【老奎对大腚也太好了!】
【难道这就是爱?】
“人类的消化系统要比野兽发达很多,不但进食时间少,而且吸收的能量也比它们强,大腚每天要不停跑动搜寻,消耗比我大太多了!”
烤着兔腿,王奎看到弹幕后,解释了一句。
大家想了想,也是。
下午捕猎野兔的过程,大腚全程都在跑,而老奎只负责关键性的狩猎攻击。
二十分钟。
野兔后腿被烤得油光锃亮,脂肪在高温的火焰下,化成油水,掉在火堆里,“呲呲”作响。
一口啃下去,兔肉连着丝,被带进嘴里。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