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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立规矩(求月票)(3 / 4)

然而闲汉们的气势却比他们还足。

咋的?

老子犯那条王法了?

我是杀他全家了?

还是砸他店铺了?

还是说,我坐在街面上歇脚也犯王法?

街面是他们家的?

小半辈子都没有这么理直气壮过的闲汉们,在背起这套陈胜交给赵四,赵四再教给他们的说辞时,嗓门儿那叫一个大,连隔壁街都能听见。

一番扯皮后,亭役们实在是奈何不了这些闲汉,只能恹恹的回了北市亭,有聪明的亭役已经想到,以后怕是赚不着这个钱了……

只留下闲汉们,继续坐在这几家小商贾面连外,旁若无人的聊天打屁,喝酒吐痰。

每当这些门脸有顾客上门时,这些闲汉就围上去,撸起袖子恶狠狠的看着上门的顾客:咋的,你看不起老子?

敲诈商家,还算是罪。

殴打行人,连罪都不入!

就这么耗了三天之后。

终于有小商贾顶不住,偷偷的把钱给赵四送来了。

或许也不是顶不住,而是聪明的看明白了,他们耗不赢赵四:他们每天亏的都是钱,而赵四出的,只是几个可有可无的手下!

送钱来的人倒是想得挺明白,我偷偷的送,既把事解决了,也不得得罪其他的小商贾。

然而,等到第二天他门前的闲汉撤走后,其他的小商贾,就都明白了……

瞧不起谁呢?

谁还是个大傻子?

就此,整个北城,除了极少数几家和陈郡的地头蛇们有关联的大商贾之外,所有的买卖人都向赵四缴纳了清洁费。

赵四的规矩,也算是立稳了!

而在赵四的规矩立稳之前,陈家的连锁小吃摊,就已开始在北城遍地开花!

面摊从一家,变成了十家!

蒸饼摊子,从两家,变成了十二家!

炖肉摊子,从两家,变成了十二家!

挂出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板凳面、什么苦力面,什么陈家蒸饼、赵家炖肉等等。

而且在遍地开花之后的四五天里,又迅速的进入到了连锁小吃摊的第二阶段:三三一点!

每一个小吃摊点,都以面摊为主,蒸饼摊子和炖肉摊子为辅,三个摊子联合占据一条或者两条流量大的街道。

原先北城街面上的吃食本就不多,而且大都只是走街串巷的游动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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