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三人来到一间名为“永夜”的酒吧,这里是东城区最高档的酒吧。
人均五千块的最低消费,将绝大多数平民拒之门外,能够在这里玩的,都是富家男女,抑或是寻求大款包养的网红。
也正因如此,这里环境相对好些,没有那么多鱼龙混杂的人。
三人一进门,两排穿着旗袍的女迎宾同时鞠躬迎接:
“欢迎光临。”
这些迎宾个个都是一米七大高个,脸蛋精致,身材婀娜,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宅男女神。
放在其他酒吧,这些女人绝对是焦点人物,可是在这里,她们只能做个迎宾。
由于这里需要先交最低消费的钱,才能够进去玩,庄梦蝶便拿出手机走到收银台准备交钱。
这时杨静娴忽然抢上前说道:
“我来给,我现在都在你那住下了,怎么能让你花钱呢?”
庄梦蝶道:
“不行,是我提出要来玩的,当然我给了。”
看着两个女孩在那争来争去的,杨修远不耐烦道:
“要么我给?”
两个女孩同时看向杨修远,点点头:
“好啊。”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杨修远倒是想充一把大款,可是他全身上下加起来也就一百多块钱,在这里刚好能买一瓶可乐。
你就说可不可乐吧?
看到杨修远窘迫的样子,庄梦蝶捂着嘴笑,可算让这家伙丢个人了,真是解气啊!
杨静娴也笑着揶揄道:
“你倒是给啊。”
“给就给!”杨修远一脸不以为意的走到收银台。
俩女孩看到他来真的,都是有些惊讶,她们都知道杨修远身上没钱。
这家伙准备怎么付这一万五呢?
却见杨修远笑眯眯的看着收银小姐:
“美女,我身上没带钱,你看把我卖了能卖一万五吗?”
收银小姐微微一笑说道:
“先生说笑了。”
能够在这做好几年的收银,收银小姐什么情况没遇到过?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可以说是人精一样了。
庄梦蝶、杨静娴,一看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富家大小姐。
没看到庄梦蝶挎着的普拉达包包,香奈儿钱包,还有法拉利车钥匙么?
杨静娴虽然打扮得素净一些,可她脖子上的施华洛世奇项链,还有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