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败露,我十条命都不够。”林让清楚的知道浩然书院的能量,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行,你不能走,天塌下来,我顶着,而且,此事是因我而起,就算败露,我也一人承担,不会牵扯到你。”方清雅以坚定的口吻。
林让淡淡一笑:“这件事情我现在已经忘了,你也应该忘记。”
“我会忘记的。但我想知道,你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方清雅已经觉得自己以前一直小看林让了。
她一直以为林让自卑,自暴自弃,这样的人,不会拥有巨大的勇气。但现在,这个想法完全错误。
“勇气也是需要实力的,嘿嘿!不要探测我的内心,会很危险的。”林让说了一句高深的话。
方清雅低了一下头,然后退了出去,她今天有课,还需要去备课。不再关心林让去不去上课,因为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
方清雅一走,林让便是出门,要去苟且的住处。虽然打从心底里,林让看不起苟且这个人,但这并不影响他经常去苟且那里白吃白喝。
因为这个苟且偷生的人,就算要请人吃饭,除了林让而外,也没人愿意去。而一个人吃饭,显得多么孤独,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总不能自言自语。这样很容易让别人以为是在发神经疯。
苟且的住处距离林让很远,靠近浩然书院的后山,那里可是一个风景胜地。按照苟且的话来讲,那里那么多的野鸳鸯,他可以尽情地偷窥与欣赏。
苟且住的也是木屋,他的档次是要比林让高上许多的,人级五班,比人级十六班高出十多名,尽管苟且不算是一个杰出的书院学生,但也是中等的那类。
而从表面现象上来看,林让连普通都算不上。
到了苟且的住处,林让发现里面没人,盘子碎了一地,桌子被掀翻,看样子是有人来闹事。
很显然,苟且是被人带走了。
林让抬脚进入了后山,这里不仅是野鸳鸯的聚集地,也适合用来教训人。因为林深茂密。不会引人围观。
一进入后山,林让便听到了凄厉的惨叫,声音是苟且的,看样子被教训得挺惨的。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因为苟且嘴巴很贱,经常调笑漂亮的女学生。所以就会引来麻烦。人家的男伴自然要拿出大男子气概来。将他揍个哭爹喊娘。
林让寻声而去,发现一个男人正在蹂躏苟且,这种蹂躏当然不是床榻上的那一种,而是把人的尊严狠狠践踏。
苟且被那个男人用脚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