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千夫长你职业病犯了,我的意思是,他的梦想跟别人有些不一样......”沈朝威连忙摆手道。
“那,他的梦想到底是什么呢?难道,不是想当兵,加入护卫队吗?”千夫长有些疑惑不解,之所以猜测他想当兵,是因为他发现秦简对锻炼身体情有独钟,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有文化的就积极投身于科学研究,没文化的就锻炼身体准备干体力活或是当兵,毕竟当兵回来之后可以从事雇佣兵,能赚大钱,如果继续留在部队里,也有标准的福利保障,甚至还有年假可休,秦简是捡破烂的,在顾家没什么地位,只是看上去跟老婆关系还不错,兴许,他锻炼身体,一定是想当兵给自己找个出路,不让顾家瞧不起他,所以这么看来,秦简还是个有骨气的硬汉.......
“不......”
但沈朝威仅仅回了一个字,就打断了千夫长的万篇思路。
难不成他想错了......那他锻炼身体究竟有何意义?
“他的梦想应该是......”沈朝威看着天花板,酝酿情绪,意味深长的说:
“宠爱他老婆,老婆高兴,他也跟着高兴......”
千夫长听到这句话,差点骂了出来.......这特么是个什么梦想?
宠爱老婆,确实是丈夫应该做的,可是一辈子除了这个,就不干点别的吗?
真的要执着于捡垃圾吗?
千夫长想着想着,突然浑身一震,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秦简为什么入赘顾家后没地位?为什么要从事捡垃圾的行业,原因不就在于他身患绝症吗?
他打听过秦简的绝症,据说那是一种由丧尸病毒弱化而来的疾病,被感染者会渐渐身体虚弱,骨质萎缩,严重者无法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对啊!秦简不是走路瘸吗?可我怎么没看出来?
这个问题直接顶掉了千夫长的其他想法,有些好奇的问道:“沈博士,你知道秦简身患绝症吗?”
“不知道。”
“那你看见他腿瘸吗?”
“没有......”沈朝威有些懵逼的问:“怎么?他腿还瘸?我看他跑的比谁都快。”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上次在自由市场,他看见秦简拿了石环之后撒腿就跑没影了......
“呃,我记得他的腿是瘸的,而且,有只眼睛好像也先天性失明......”千夫长摸着脑袋继续说:“我在想他如果身体有残疾,肯